2025-08-04 08:53:40
每經編輯|趙云
8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國債等債券利息收入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對在該日期之后(含當日)新發行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恢復征收增值稅。對在該日期之前已發行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續發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繼續免征增值稅直至債券到期。
國債有望迎來“搶券”行情,推動利率曲線下行。十年國債ETF、國債ETF已持有的存量債券,未來利息收入仍然免收增值稅,有國債配置需求的資金,或會選擇在收稅前“搶配”老券,推動十年國債ETF、國債ETF價格上行。并且,相比地方債、金融債,國債續發較多,續發債券繼續免征增值稅,即國債有更長的免增值稅的緩沖時間,存在比較優勢,或有資金從地方債、金融債“搬家”至國債。
公募產品稅收優勢更加突出,利好國債ETF、十年國債ETF。國債收益分為利息和資本利得,新加征稅收政策針對利息部分,銀行、證券、保險自營投資國債的利息部分預計增值稅由0增至6%,而公募基金享受最優稅收優惠政策,預計公募產品投資國債利息收入僅收3%增值稅,國債ETF、十年國債ETF稅收優勢進一步凸顯。
國債ETF(511010)、十年國債ETF(511260)作為市場上唯一一只5年期國債ETF和唯一一只10年期國債ETF,是享受稅收優惠、垂直聚焦配置國債的良好抓手。國債ETF、十年國債ETF平均久期分別在4.2-4.5年和7.5-7.7年,具備T+0日內回轉、可質押、可配合期貨套利等多重交易優勢,預計將更受銀行、證券、保險資金青睞。
風險提示:
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是定期定額投資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無論是股票ETF/LOF基金,都是屬于較高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的證券投資基金品種,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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