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0 13:02:32
近日,浙江省財政廳、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浙江省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辦法所指專項資金,是指省級財政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統籌用于支持全省加強旅游事業建設、促進旅游事業發展的資金,分配使用遵循“省級引導、統籌規劃、聚焦重點、講究績效”原則,對山區26縣、海島偏遠地區予以傾斜支持。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旅游公共服務提升、特色旅游商品和產品、全域旅游發展等,原則上實施期限為三年,到期后根據三年實施總體情況績效評價結果,適時調整專項資金實施期限和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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