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見聞 2019-02-13 16:42:38
二手車、二手房或者二手家電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見。如今隨著資管新規的次第落實,及各家銀行互聯網平臺的建設,理財產品的二手交易平臺突然熱火起來。
圖片來源:每經 劉國梅 攝
傳統銀行理財產品一直有著固定的“面目”:剛性兌付是一個,“到期前無法贖回”也是一個。
如今,前者已經隨著資管新規的不斷深化落實而日益開始淡化。但后者卻依舊成為投資者詬病的痼疾。
不過,最新的解決方案可能已經誕生。為打破銀行理財業務的這一軟肋,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開始嘗試理財產品轉讓業務。這一方面為投資者提供了額外的流動性,另一方面也在為銀行們開拓新的市場。
所謂的理財產品轉讓業務,是指有流動性需求的客戶,通過銀行的線下或線上轉讓平臺,將其持有的未到期理財產品轉讓給其他投資者,以及時獲得資金。銀行在其中提供資金清算和份額劃轉服務。
這個以前很難推行的業務,隨著各家銀行互聯網平臺的搭建完成,而越來越多的成為現實。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業內推出理財轉讓業務的銀行已達十余家,多為實力較強的股份制銀行及城商行。如招商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渤海銀行、江蘇銀行、杭州銀行、寧波銀行等。
國有大行中,建設銀行先行一步,于去年末正式推出個人投資理財類產品轉讓平臺。
從實際操作情況來看,可轉讓的銀行理財產品多為銀行自主開發的理財產品。如招商銀行可轉讓的銀行理財產品僅適用該行主動開發并管理的人民幣理財產品,以風險評級不超過R3,且封閉期限超過90天(含)的公募產品為主。不包括該行代理銷售的保險、基金、資產管理計劃等產品。
寧波銀行也僅僅針對該行自主開發的固定和周期型理財產品,提供轉讓服務。業內人士稱,銀行此舉主要是為鼓勵客戶買自家產品。
從轉讓方式上看,轉讓途徑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自找“下家”,即轉讓者自行找到“下家”,或由理財經理協助發出轉讓信息,聯系到愿意“接盤”該產品份額的投資者,雙方約定好轉讓價格后前往線下網點,辦理轉讓手續。
另一種則是靠銀行APP“撮合”。轉讓者通過網銀等線上平臺,以一口價或者競價的方式掛單。“下家”通過比照考量,若所轉讓的理財產品收益率、期限和金額契合自己的需求,就直接在線上進行確認購買。在轉讓過程中,銀行僅起到“撮合”作用,提供資金清算和份額劃轉等服務。
從轉讓對象來看,并非任何人都有成為“二手買家”的資格。如招商銀行就規定,產品只可轉讓給風險承受能力與該理財產品的風險等級一致的受讓方。同時,已申請質押貸款的理財產品不可以發起轉讓,需要出讓方還清借款解除質押后才能發起轉讓。
在轉讓價格上,銀行對轉讓價格限定了一定浮動范圍,給了出讓方一定的自主定價權。同樣以招商銀行為例,出讓方所輸入的轉讓價格不得低于產品購買的起點金額,不得高于產品到期價格(或估值)。
梳理銀行平臺上正在轉讓的理財產品,多數轉讓方會選擇折價出售,但折價幅度并不會太大,甚至有些產品僅僅比估值價格低幾分。
圖片來源:每經 劉國梅 攝
和多數業務一樣,多數銀行的銀行理財產品轉讓業務并不是免費的。不過,對于手續費的費率以及收費對象,各家銀行規定不一。
目前來看,浙商銀行、杭州銀行、寧波銀行暫時不收任何銀行理財轉讓手續費。
招行會同時向理財產品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收取轉讓金額0.05%,且每筆不低于人民幣25元的服務手續費。
浦發銀行個人客戶理財份額轉讓業務(網上撮合模式)手續費為:按照成交金額比例模式收取轉讓手續費,手續費為轉讓價格的0.1%,其中出讓人、受讓人分別承擔個人理財份額轉讓手續費的50%。
中信銀行個人理財轉讓服務手續費率為0.1%;轉讓手續費=轉讓價款×轉讓手續費率(轉讓手續費設封頂值1000元);轉讓手續費由轉出方承擔,從轉讓價款中扣收。
渤海銀行理財產品份額轉讓手續費為:轉讓理財本金的0%-0.1%,單邊向出讓人收取。
興業銀行理財產品轉讓撮合交易服務費為轉讓金額的0.08%,收費對象為理財產品出讓方。
事實上,銀行理財轉讓業務這個點子,要誕生的更早。早在2015年8月,浙商銀行就推出了網上“個人理財產品轉讓”功能,只是其后少有銀行跟進,也沒多少人知道這項業務。
那么,3年前并未取得多大成效的創新業務,為何近期突然“走俏”?
普益標準研究員涂敏認為,銀行理財二手市場的升溫主要與資管新規有關。根據資管新規,封閉式銀行理財產品的期限不得短于90天,同時非標債權資產投資的終止日不得晚于封閉式產品的到期日。這大大抬高了銀行理財產品的流動性門檻。
“資管新規對理財產品的期限匹配提出了硬性要求,而非標債權又是商業銀行主要配置的投資標的,這都使得未來理財產品期限將長期化。當前已有不少銀行發行了期限超過1000天的產品,而長期限的理財產品在銷售時將面臨更大的難度,所以不少銀行重新開始嘗試理財轉讓平臺,以期增強長期限產品的對投資者的吸引力。”涂敏說。
銀行理財市場雖然給急于“套現“的投資者帶來了不少便利,但業內人士也提醒,“二手理財市場”并非沒有風險,投資者也要關注可轉讓理財產品業務中的轉讓風險,審慎抉擇。
普益標準研究員于康認為,可轉讓理財轉讓風險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1)收益損失風險。目前理財轉讓市場通常缺乏公開市場報價,不能保證產品交易準確反映產品公允價值。特別是有緊急資金需求,需要短時間完成交易時,往往會折損部分收益。
2)轉讓失敗風險。目前銀行理財產品轉讓市場來看,均為銀行自建的二級交易平臺,活躍用戶數量偏少,很有可能因供需不匹配而無法轉讓。
3)網絡系統風險,即轉讓時網絡和系統故障等因素帶來的風險;
4)道德風險,即轉讓時存在欺騙等不道德行為帶來的風險等。
如今,前者已經隨著資管新規的不斷深化落實而日益開始淡化。但后者卻依舊成為投資者詬病的痼疾。
不過,最新的解決方案可能已經誕生。為打破銀行理財業務的這一軟肋,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開始嘗試理財產品轉讓業務。這一方面為投資者提供了額外的流動性,另一方面也在為銀行們開拓新的市場。
(華爾街見聞 陳圣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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