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2 01:09:02
每經編輯|每經實習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每經實習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昨天 (4月1日),財政部公布《2012年全國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要求應嚴格按照《目錄》中注明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凡未列入《目錄》以及未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的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應拒絕繳納。
包括30個項目
此次公布的目錄一共包括30個項目,涉及農網、民航發展、水利建設、教育費附加等眾多領域。《目錄》中除了公布各項基金和收費項目名稱外,還列出了征收依據、資金管理方式和征收期限,公布信息較為全面、細化。財政部強調,各項政府性基金的征收范圍、標準、期限和資金管理方式等,應嚴格按照《目錄》中注明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凡未列入《目錄》以及未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的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應拒絕繳納。2013年1月1日以后新增、調整或取消的政府性基金,按照國務院或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我們的政府基金預算界限并不分明,財政部出臺的這個文件的目的就是為了進一步理清這個邊界”,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政府預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約束亂收費
記者查閱公開資料發現,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在公路、教育、土地等領域亂收費現象較為普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專家表示,雖然近年來國家不斷規范預算資金的收支行為,確定較為具體的征收領域,但是地方政府巧借“政府性基金”名義亂收費的情況依舊存在。
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系主任安體富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出臺這個政策,是為了加強對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對于亂收費行為)具有一定的約束力。”
今年1月,財政部公布的2012年全國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顯示,2012年,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37517億元。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313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本級)34204億元。全國政府性基金支出36069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355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3894億元。
面對如此巨大的金額,如何有效管理政府性基金的收支行為。相比一些發達國家,我國的基金一般采取的都是部門的行政文件形式進行管理,沒有較為全面的法律基礎,立法薄弱是一大硬傷。一位知情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實際上,一直有相關部門在積極推動政府性基金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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