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9-16 18:48:06
每經編輯|程鵬
9月15日晚,杭州閑林街道辦通報,52歲女子不慎接觸廢棄氫氟酸中毒,搶救無效于14日身亡。(詳見女子散步踩到廢棄氫氟酸,當場就無法行走,搶救無效身亡,杭州通報!氫氟酸被稱為“化骨水”,可侵蝕人體骨骼)
9月16日,參與救治的浙大二院燒傷與創面修復科醫生告訴@新京報記者,當時患者在踩到塑料瓶子受傷后,因不清楚所接觸物質為何物,輾轉幾家醫院才送到浙大二院。到院時已過去三個多小時。這名醫生表示,女子燒傷集中在腳部和小腿,燒傷面積約3%至4%,盡管醫院采取了最緊急措施,但是該女子最終不治身亡。他還表示,高濃度氫氟酸可在數分鐘內透過全層皮膚,引發低鈣血癥、低鎂血癥,對心臟危害極大,如果接觸到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并盡快送醫。
據澎湃新聞報道,9月16日上午,記者從涂某某的主管醫生處了解到,涂某某被送到該醫院時已經病危,全身各個臟器功能受損衰竭、電解質紊亂。
參與收治該病人的一位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濱江院區)醫生告訴記者,死者涂某某送到醫院時情況已很不理想,全身各個臟器功能受損衰竭、電解質紊亂,搶救的機會已經不大。他專門提到,氫氟酸是一種專門的化工原料,一般在生活中很難遇到,作為普通老百姓不用擔心,一旦觸及到氫氟酸一定要第一時間處理,否則情況會很嚴重,死亡率很高。上述主管醫生表示,該院區有收到過類似病例,但非常少,一般是化工廠事故。
事發地為征遷區域
調查人員現場再次挖出2瓶氫氟酸
9月16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事發地為閑林中路旁的荒地,目前該區域已經完成無害化處理。至于涉事氫氟酸的具體來源,“還在調查中”。
受害女子。圖片來源:南方都市報 截圖
據新京報報道,9月16日閑林街道辦生態環境工作人員稱,事發地準備拆遷,可能系拆遷時翻弄出的廢棄化學品,目前周邊已排查清理。余杭區環境部門人員稱,系女子不慎踩到裝有氫氟酸容器,目前仍在調查該容器來源。
9月16日,@新京報 記者聯系閑林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女子踩到氫氟酸中毒身亡一事已立案,氫氟酸的來源仍在調查中。事發地位于閑林街道范圍內,是拆遷后廢棄的地塊,并非私人用地,當地部分居民平時會在此種菜。調查人員還在現場再次挖出兩瓶氫氟酸。
另據大風新聞報道,杭州警方表示,事發現場的氫氟酸已廢棄很久,初步判斷非惡意投放,后續會繼續加強排查。
9月14日晚,網友“LIV元寶”發文稱,母親上午9點外出散步時誤踩到化學品氫氟酸,當場便無法行走,送醫后被確診氫氟酸中毒。下午3點開始出現心臟衰竭、呼吸停跳,送入ICU后當晚心肺功能衰竭,最終離世。
氫氟酸到底是什么?
公開資料顯示,氫氟酸系氟化氫氣體的水溶液(俗稱“化骨水”),無色透明,有刺激性氣味,具有極強的腐蝕性,能夠腐蝕金屬、玻璃和含硅的物體,氫氟酸通過皮膚后,可溶解細胞膜,腐蝕皮下組織,進一步侵蝕骨骼,嚴重可導致骨壞死。氫氟酸進入人體后,氟離子與血鈣結合,使血鈣降低,引發肌肉痙攣、手足抽搐、心律失常甚至心臟驟停,此外,還會影響肝、腎等器官,導致肝腎功能衰竭。
記者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相關文件,在《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查詢到“1650號”即為“氫氟酸溶液”,即證明該商品確系危險化學品。而根據其危險分類說明,依據《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氫氟酸屬于“急性毒性”危害級別中的類別1,即毒性最高,皮膚接觸會致命。
不過,也是由于氫氟酸的反應活性較高,該溶液在多種工業領域及日常生活中也被廣泛運用,尤其是在半導體、電子、玻璃、金屬、氟化工等行業,會經常性接觸到氫氟酸。
新華社2018年初曾報道過浙江一名環衛工人在清理垃圾時,雙手被垃圾中的一瓶強酸化學品腐蝕。對此,浙江金華浦江城管當時通過官方微博回應:“曾去查找氫氟酸來源,因垃圾量太大且那地方都是隨地亂丟在地上不入桶,所以很難找到戶主。”
生產廠家相關負責人:
屬于危化品,購買需提供相關資質
據紅星新聞報道,9月16日,安徽一化工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公司的主要產品便是氫氟酸,主要運用在集成電路、太陽能光伏、液晶顯示器件等領域,還應用于油田開發、氟鹽稀土制造、不銹鋼酸洗、電鍍、制藥多種含氟有機物的合成等領域。
“氫氟酸屬于危化品,不能隨便購買使用。”該負責人強調,氫氟酸是一種弱酸,具有極強的腐蝕性,不慎接觸會引起嚴重的皮膚灼傷和眼睛損傷,甚至致死,非專業人士絕對不應嘗試使用它。因而他們在向外供貨時都是有嚴格要求的,不會出售給個人,“與我們合作的基本都是企業單位,購買時我們會要求對方提供相關資質,如生產經營許可證等。”
同時,該負責人也表示,在他們公司自己生產作業時也會嚴格要求工人著防化服、戴面罩施工,“如果不慎吸入,要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果皮膚不慎接觸,需要立即脫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六氟靈噴洗或大量流水沖洗至少15分鐘。然后送醫檢查。”
被明確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的“化骨水”為何會出現在日常行走的街道上?其背后又折射出哪些化學用品來源以及管理問題?盡管目前事發原因還在調查中,但關于危險化學品管理問題卻再次引發人們深思。
實際上,針對此類化學品,我國一直以來有著較為嚴格的標準,尤其是對于工業領域以及實驗室操作期間,如何規范取用、使用、管理以及殘余化學品處理等都有著明確要求。但在日常生活中,氫氟酸等各類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仍存在一些漏洞。
據廣州日報,9月15日晚,記者在網購平臺上搜索“氫氟酸溶液”“HF水溶液”“氫氟酸清洗劑”等,頁面上卻可直接跳轉出多家再售的標準溶液,價格從8-42元不等,部分商家的銷售數量甚至超過4000件。
▲平臺上可購入的氫氟酸標準溶液
而在商品頁面上,不少商家提及其功能,寫有“清洗玻璃霉斑、彩虹斑、去除玻璃3C標志性、圖案、蝕刻玻璃,瓷器陶瓷、石頭作舊、酸洗金屬,去除表面氧化物”等宣傳語,但在頁面內介紹產品時卻僅說明“戴好手套、棉簽蘸取;不可與皮膚直接接觸,如若接觸到皮膚,立即用清水清洗。”但并未提及要在通風、戴安全面罩的情況下使用,也并未提及剩余試劑的保存問題;同時注明免責條約“買家拍下即默認使用常識和化學使用經驗”等內容。
▲免責條款
“普通人甚至是未成年人購買危險化學品,不僅僅是讓我們擔心他們對化學用劑的安全取用問題;在化學用劑用完后,如何處理殘余的化學品,這些是我們更擔心的。”在記者采訪時,一位化學老師稱。對此,其也建議,有關部門和平臺均應加強對化學用品及化學用劑的監管:一方面,明確化學用品的分類標準,規定哪些化學用品可以進行公開交易,哪些化學用品存在危險性,不能出現在平臺。其次,在銷售商品時,網店也應審核賣家資質,避免不規范操作的意外情況。
據記者了解,2025年9月12日,12件法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5年10月11日 。其中就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草案中有提及,要對危險化學品實行電子標識和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監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監管等。
編輯|程鵬 杜波 易啟江
校對|段煉
封面圖片來源:截圖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廣州日報、新京報、南方都市報、澎湃新聞、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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