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9 12:13:09
每經AI快訊,記者6月19日從業內獲悉,金融監管總局人身保險監管司向各人身保險公司下發了《關于分紅險分紅水平監管意見的函》。文件明確了應當充分論證擬分紅水平必要性、合理性和可持續性的相關情形,要求各公司不得偏離賬戶資產負債和投資收益實際情況,隨意抬高分紅水平搞“內卷式”競爭。
例如,對于公司監管評級為1-3級,且分紅險賬戶擬分紅水平超過人身險業過去3年平均財務收益率(3.20%)的,以及評級為4-5級,且分紅險賬戶擬分紅水平超過產品預定利率的,均應當充分論證擬分紅水平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持續性,提交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審定后實施。
文件要求,各公司應當平衡好分紅保險預定利率與浮動收益、演示利益與紅利實現率的關系,根據每個賬戶的資產配置特點和實際投資收益率,審慎確定各產品年度分紅水平。(中證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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