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īng)濟新聞 2023-09-26 15:32:38
每經(jīng)編輯|黃勝
央視新聞9月26日消息,記者今天從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了解到,為更好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山西新修訂的《山西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將從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10章62條,針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校園欺凌防范等,提出校長是學校保護未成年學生的第一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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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保護方面,《條例》規(guī)定,保護未成年人,除了落實校長責任,學校應當聘任法治副校長,協(xié)助開展法治教育、學生保護、預防犯罪、安全管理等工作。學校應當將未成年學生欺凌防控工作納入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學生欺凌預防和處置機制,定期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訓。同時,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的工作制度,對未成年人開展與其年齡相適應的性教育。學校、幼兒園發(fā)現(xiàn)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性騷擾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未成年人及時采取保護措施。
央視新聞消息,9月26日,山西省大同市聯(lián)合工作組發(fā)布通報,近日,大同市大成雙語學校發(fā)生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引發(fā)社會公眾關注。大同市迅速組成由教育、公安、檢察、司法行政等部門參與的聯(lián)合工作組開展調查及相關工作,現(xiàn)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經(jīng)查,大同市大成雙語學校小學生趙某某(男,9歲)、晉某某(男,9歲)對同寢室同學孫某某(男,10歲)多次實施辱罵、毆打、欺凌等嚴重不良行為。因趙某某、晉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機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趙某某、晉某某依法予以訓誡,責令其接受心理輔導、行為矯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對趙某某、晉某某的監(jiān)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經(jīng)查,大成雙語學校在管理上嚴重失職失責,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教育行政部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責令大成雙語學校立即整頓、限期整改;解除許某的校長職務,辭退副校長兼小學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白某某、涉事班級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師侯某。同時教育行政部門作出對大成雙語學校新學年縮減招生規(guī)模的決定。
聯(lián)合工作組責令趙某某、晉某某及其監(jiān)護人向孫某某及其監(jiān)護人誠懇道歉,同時組織力量對學生及家長開展關護、安撫、心理疏導等工作。在學校整頓期間,教育行政部門將駐校全程監(jiān)管。大同全市教育系統(tǒng)及各相關單位將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訓,在全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持續(xù)加強學校管理,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huán)境,對發(fā)現(xiàn)存在失職失責行為的有關單位和人員將嚴肅追責問責。
每日經(jīng)濟新聞綜合央視新聞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jīng)記者 張建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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