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3 11:47:32
【浙江工商認定“云集微店”系網絡傳銷,罰沒958.41萬元】8月22日,浙江省工商局網站公布2017浙江“紅盾網劍”專項執法行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對“云集微店”APP的處罰結果。2017年5月12日,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浙江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網絡傳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合計罰沒9584106元。經查,當事人開發的移動購物平臺—“云集微店”APP于2015年2月12日開始上線試運營,從2015年3月26日開始,當事人設定網絡微店運作模式為:每人繳納一年365元的平臺服務年費,可以成為“云集微店”的店主(實際上并不開店),成為所謂的“店主”后,可以邀請其他人員加入成為新店主。根據當事人制定了晉級制度,一名店主直接發展30名新店主和間接發展130名新店主加入,方可成為導師;導師團隊招募店主人數達到1000名,可向公司申請成為合伙人或者育成合伙人,使相互之間形成上下線的關系。當事人利用“云集微店”網絡購物平臺,以 “交入門費”、“拉人頭”和“團隊計酬”的行為開展網絡傳銷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濱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依法予以查處。(浙江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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