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8-14 00:02:27
租售同權、租房可落戶、肅清房地產租賃市場秩序……一系列住房租賃新政,讓一個圍繞“租售并舉”的樓市供應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雛形正在形成。
每經編輯|李宇嘉
李宇嘉
未來5年,我國各項改革將從全面啟動期轉入加速推進期。對房地產來說,就是要加快推進從短期調控向長效機制轉換。
近期,多個地方出臺一攬子政策,鼓勵城市供地全面向租賃傾斜。在此背景下,租售同權、租房可落戶、肅清房地產租賃市場秩序……一系列租賃新政此起彼伏,讓一個圍繞“租售并舉”的樓市供應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雛形正在形成。這也將是1998年房地產市場化、貨幣化改革以來,我國住房制度的二次變革。
目前,我國城鎮住房自有率高達70%以上,但激昂的購房情緒仍不減。近年來,基于資產配置需求,樓市購買主力很大程度上來自投資需求,城鎮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增多,需求旺盛和財富效應導致高房價預期不減。
由此,不僅金融風險“敞口”擴大,實體產業“空心化”,而且城鎮化快速推進期涌入城市的2.5億外來人口、新就業大學生難以扎根城市,社會面臨巨大風險。
目前,又到住房制度改革“窗口期”,在資產泡沫風險呈現“觸頂”的態勢下,未來已沒有再浪費改革機遇的回旋余地了。因此,以住房回歸居住屬性為頂層架構和改革目標,以滿足城鎮外來人口、新就業大學生(即“新市民”)以及戶籍無房戶的住房需求為切入點,以“租售并舉”、先租后買、“先居住后改善”為抓手,重塑我國住房供應體系的改革亟待推進。
未來,基于住房回歸居住屬性、新市民及戶籍無房戶為主體的有效需求,新住房供應體系應該包括以下幾類產品:首先是租賃住房,既包括占比需要大幅度提升的政府公租房,又包括供應秩序完善、高中低檔搭配的市場商品租賃住房;其次是市場化主導、政府扶持的商品住房,這類住房適應新市民、戶籍無房戶的支付能力,并以“先租后買”、產權共有等形式,循序漸進滿足他們對產權住房的訴求;最后是完全市場化的商品住房。而按照發達國家的規律,前兩者往往要占到70%左右的比例。
目前,已進入城市的2.45億外來人口,約2000萬新就業大學生和部分白領人群普遍租房居住,而熱點城市更有高達40%的常住人口長期租房。事實上,基于小孩教育、父母養老和工作調動等因素,有一部分購房者即使已經成為業主,但現實生活中同樣也選擇租房。在未來的住房供應中,租賃住房應該成為絕對的主體。
不管是大城市近期供地配建租賃住房“常態化”,還是未來5年新增供地明顯增加租賃住房建設比例(30%~60%),從中央到地方頻繁發布的新政,首先都是意在增加租賃供應,其次意在將存量房更好地利用起來。
為此,既要培育規模化的企業租賃主體,凈化市場環境、完善市場秩序,同時也要通過租售同享公共服務來更好地滿足人們的住房需求。未來行業管理的重點,將從過去偏重于新房開發和銷售,轉變為存量房盤活和租賃。
租賃市場只是新的住房供應體系中的一環,目的是讓外來人口能“扎根”在城市,否則新型城鎮化可能“有名無實”。因為無法實現“住有所居”,他們就無法融入城市,消費和投資行為、人生規劃等都是短期行為。這樣,不僅城鄉二元隔離無法改觀,還會因各種“漂”而帶來潛在的社會問題。
另外,租賃(特別是公租)能降低居住和“扎根”城市的成本,也降低新型城鎮化成本,增加新市民和戶籍無房戶的積蓄,助力其“先租后買”,漸進成為“有產者”。
“有恒產者有恒心”,凡在城市長期居住的人,無不打算購房并成為“有產者”。目前來看,由于社會保障深度不夠、稅收調節不足、生產效率差距,即便為社會作出巨大貢獻的人群,比如科技工作者、醫務人員和教育行業的職員、初級公務員、納稅超過一定年限的常住居民等等,也有一部分人無法以自己的收入買到房,若經過多年努力依然無法跨越高房價而成為“有產者”,分享城市化紅利,這是不公平的,并應當為此檢討過往的住房制度。
作為今年樓市調控和長效機制建設的代表之一,北京近期在發力租賃的同時,推出共有產權住房新政,這是一個重要信號,其最大亮點就是去除正常交易限制。北京未對共有產權住房出租有任何限制(租金按份額分配),5年后上市交易時,購房者還可隨行就市地出售自有產權部分,或購買免費使用的政府產權部分,實現全部產權擁有。因此,購房者的產權部分與商品房無差異。
北京新政回歸共有產權本源。購房者和政府產權比例,可以是6:4,也可以是5:5。這樣,即便是高房價,很多新市民和戶籍無房戶也可以實現擁有產權住房的訴求。事實上,不管購房者承購多大的產權份額,都是根據自己支付能力選擇的結果,這就是“先買小房子,再買大房子”。進一步,結合“先租后買”、“租售并舉”,這就是新住房制度,也是樓市長效機制。
近期,深圳“棚改”新政中,中心區舊住宅區改造除安置外,全面建設租賃住房,這是深圳人口“倒掛”(2000萬人口中戶籍人口只有400萬)背景下,順應1600萬非戶籍人口租房需求,在供給端所做的革新。
租售并舉、共有產權、深圳式棚改等住房供給側領域的變革,除了分流住房需求、穩定預期和房價、構建理性和多層次的住房消費層次以外,更重要的是,它們給新市民、戶籍無房戶“扎根”城市一個可觀的預期、一個可以實現的夢想。
筆者認為,租售并舉、共有產權和租賃主體的政策創意很好,但“一分設計、十分落實”,各級政府要有真心實意,首先是在土地供給上要“讓利”,不能繼續坐地生財,要以讓利給市場盈利預期;其次,逐步實現不同群體間公共服務均等化;最后,配套改革要跟上,如革新土地出讓“招拍掛”機制、公共財政建設以及稅收金融支持落地等。(作者為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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