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 2017-01-07 16:57:48
去年11月,國家旅游局發布通知,授予黑龍江省大慶市、河北省唐山開灤國家礦山公園、山東省海爾集團、云南省紅塔集團等22家單位為首批國家工業旅游創新單位。近日,公益組織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致信國家旅游局,建議撤銷云南紅塔集團“首批國家工業旅游創新單位”稱號。
原標題:煙草大戶的“旅游創新”讓人錯愕
煙草業早已不是“新型工業”,授予煙草大戶“國家工業旅游創新單位”稱號,不利于推動旅游業發展與新型工業化相結合,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也不利于維護中國遵守《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依法大力推進控煙的國際形象。
去年11月,國家旅游局發布通知,授予黑龍江省大慶市、河北省唐山開灤國家礦山公園、山東省海爾集團、云南省紅塔集團等22家單位為首批國家工業旅游創新單位。近日,公益組織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致信國家旅游局,建議撤銷云南紅塔集團“首批國家工業旅游創新單位”稱號。
國家旅游局組織各地旅游主管部門和有關方面,在全國范圍內遴選推出一批國家工業旅游創新單位,其主要宗旨是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31號),“推動旅游業發展與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結合,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這項工作有著良好的初衷和出發點,首批入選單位的產品服務、社會形象以及在旅游創新方面做出的努力,絕大多數都能符合上述宗旨。然而,授予云南紅塔集團“首批國家工業旅游創新單位”稱號,在國家工業旅游創新單位中赫然出現一個煙草大戶,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與這項工作應有的權威性、科學性格格不入,與推動旅游業發展與新型工業化相結合的宗旨根本不符。
據報道,紅塔集團下屬工業園區早在2005年就作為國家4A級旅游景區正式對外開放,成為云南省開通的第一個以“工業旅游”為主題的旅游項目,也是全國唯一一個以煙草為主題的工業旅游項目。這意味著,紅塔集團工業園區既是一個旅游景區,也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公共場所,而在公共場所設置任何旨在推銷煙草的信息,都構成《廣告法》明確禁止的煙草廣告。紅塔集團工業園區在水塔上展出旗下三個品牌的巨大煙盒,成為十分醒目的戶外廣告,在旅游接待中心等多處景點中,也存在著多種形式的室內煙草廣告。這些在公共場所進行的廣告宣傳,飽受游客的批評和輿論的詬病,但紅塔集團一直未做改進糾正。
2003年第56屆世界衛生大會通過、2005年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加入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規定,煙草制品包裝和標簽不得以任何虛假、誤導、欺騙或可能對其特性、健康影響、危害或釋放物產生錯誤印象的手段推銷一種煙草制品,包括使用“低焦油”、“淡味”、“超淡味”或“柔和”等詞語。紅塔集團工業園區的一些展品,高調夸示煙草業研究和推廣的“降焦減害技術成果”,這些技術受到國內科學界的廣泛質疑,公開展出這些內容,已涉嫌違反《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規定。
煙草企業在廠區內部就煙草行業、煙草產品進行各種宣傳推廣。符合“在商言商”的商業邏輯,本來似乎也無可厚非,但當紅塔集團工業園區作為一家旅游景區對外開放,就具有了公共場所的性質,再圍繞煙草進行廣告宣傳,就明顯很不合適,而且有違規違法之嫌,工商、旅游等職能部門應當及時強化管理,敦促其嚴格依法規范經營。現在,在該工業園區相關問題未有改進糾正的條件下,紅塔集團卻被正式列入首批國家工業旅游創新單位名單——難道說,在公共場所進行煙草廣告宣傳,在煙草制品包裝和標簽上夸示“降焦減害技術成果”,也成了煙草企業與旅游業相結合的一種“創新”?這樣的“旅游創新”實在讓人難以理喻,讓人錯愕不已。
煙草業早已不是“新型工業”,授予煙草大戶“國家工業旅游創新單位”稱號,不利于推動旅游業發展與新型工業化相結合,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也不利于維護中國遵守《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依法大力推進煙草控制的國際形象。對于煙草大戶入選“首批國家工業旅游創新單位”引發的爭議,有關方面應當高度重視并妥善解決。(評論員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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