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12-16 01:24:31
人社部、公安部決定建立查處和防范社會保險欺詐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人社部門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機制,加大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督查力度。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記者 李彪
在社會普遍對萬億元養老金缺口的擔憂下,社會保險欺詐問題卻長期存在。
12月1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人社部了解到,人社部、公安部決定建立查處和防范社會保險欺詐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人社部門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機制,加大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督查力度。
其中,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能之一就是,指導地方查處和防范社會保險欺詐工作,組織開展培訓和督促檢查。
今年以來,政府對于社保欺詐的執法力度明顯加大,多地潛伏多年的社保欺詐案件也紛紛浮出水面。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朱俊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社保欺詐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被保險人欺詐,一個是一些社保機構和其他機構聯手套取社?;?,之所以出現這些問題,和社保管理漏洞有關系。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首都經貿大學勞動經濟學院教授呂學靜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政府對于社保欺詐行為的查處力度在不斷加強,社保欺詐行為比較普遍。”
今年3月,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社保欺詐案件查處移送工作,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機制,打擊和震懾社保欺詐違法犯罪行為,人社部和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社會保險欺詐案件查處和移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單位和個人涉嫌社會保險欺詐犯罪的案件,應當依法向同級公安機關移送;發現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犯罪線索的,應當向紀檢監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移送。
基于此,人社部、公安部進一步建立查處和防范社會保險欺詐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人社部門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機制。
據了解,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能:研究提出查處和防范社會保險欺詐工作總體部署和要求,安排協作配合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審議相關制度文件;通報和審議社會保險欺詐查處以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分析社會保險欺詐形勢和任務,研究提出加強預防和查處的政策措施;研究確定需兩部督辦的重大社會保險欺詐違法犯罪案件;指導地方查處和防范社會保險欺詐工作,組織開展培訓和督促檢查。
目前,湖北、廣東、吉林等多地均已出臺地方版社會保險基金欺詐騙取案件行政監督辦法,并明確社保欺詐行為中移送公安機關的門檻和舉報騙保行為的獎勵措施。
社保欺詐折射管理漏洞
今年5月,愛爾蘭社會保障部稱,2014年通過打擊福利欺詐和超額支付行動,為社保資金節省5.05億歐元。反欺詐行動主要源于2.1萬件涉嫌欺詐的匿名公眾舉報,目前,舉報案件數量較金融危機前增加近1000例。
而在希臘,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僅僅8個月時間,共查獲約20萬起養老金和社會保險詐騙案,涉案人數相當于希臘退休人口的2%。
相比于歐美國家,近年來中國多地曝出社保欺詐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據《天津日報》報道,今年初,天津市破獲一起冒領養老金長達11年的案件,一次性成功追回被騙養老金近20萬元:由于退休老人逝世后,家人隱瞞未上報繼續冒領養老金。同時,自《社會保險法》實施以來,天津市社保中心已立案查處騙保案件1512起,涉及騙保人員2647名,判刑收監71名,追回被騙社保基金近2000萬元。
無獨有偶,據中國吉林網等多家媒體報道,2014年,吉林省長春市社保局通過領取待遇資格認證和信息比對累計查處冒領養老金人員1464名。
從醫療保險資金欺詐來看,主要是醫療方和個人之間合謀,虛報醫療費用,呂學靜介紹,普遍的做法是:加強信息化、實時監控,但中國地區發展不平衡,一些偏遠地區的管理的水平和力度都達不到上述要求。
相對于個人的社保欺詐而言,機構與機構之間勾結欺詐社保資金的問題可能應引起關注。
朱俊生稱,一些社保機構和其他機構聯手套取社?;?,一般采取的手段以醫保為例,醫保資金是醫保中心和醫院之間進行結算,如果醫保中心和醫院勾結的話,可以虛報很多的醫療費用,然后把資金轉移走進行分賬,這個問題有一些典型的案例。
“折射出我們整個社保在體制內相互的約束非常有限,這種運營體制比較容易滋生腐敗,應該在經辦上進行市場化”,朱俊生認為,養老保險有結余,其他保險基本上都是現收現付制,理論上不應有太多結余,很多政府部門把社?;鸾Y余當成一種政績,而統籌層次比較低,使得結余資金分散在全國上千個機構手中,造成較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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