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天”商標陷債務糾紛貴州茅臺或撿大便宜
2009-10-31 01:43:50
每經記者 馬超彥
兩市第一高價股貴州茅臺(600519,收盤價157.61元)可能撿了一個大便宜。目前貴州茅臺所使用的“飛天”商標易主的問題陷入了債權紛爭中,在市場看來這無疑會對茅臺公司產生影響。
但是在這場糾紛中,《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的相關律師均表示,茅臺公司是搭上了順風車,“飛天”商標的易主對貴州茅臺來講是一個利好。
長城資產提出異議
近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貴州高院)將“飛天”注冊商標專用權由原來的貴州省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以下簡稱貴州糧油)作價5000萬元轉讓給了給貴州省商貿國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貴州商貿)所有,而“飛天”商標是貴州糧油最核心、最有價值的資產。
貴州糧油的最大債權人長城資產管理公司 (以下簡稱長城資產)作為第三方向貴州高院提出了異議,因為如果該商標轉讓的話,貴州糧油則可甩去債務,長城資產近11億元的債務有可能無法討回。此前,為了追討債務,包括長城資產在內的3家債權人多次查封了“飛天”商標。
在長城資產方面提出異議中,其中的兩條便是,要求國家商標局暫停辦理“飛天”商標的授權使用、轉讓過戶手續;依法對“飛天”商標進行公正地評估。
貴州茅臺方面表示,公司已經購買了“飛天”商標在國外市場的所有權。2005年5月28日,貴州茅臺公告稱,“飛天”是貴州糧油在1958年開始代理出口貴州茅臺酒時所注冊的商標,后該商標權歸屬貴州糧油。因歷史原因,貴州糧油將“飛天”牌貴州茅臺酒在境外包括、美、俄、日等37個國家和地區進行了注冊,但“飛天”商標所有權仍為貴州糧油所有。后來,在貴州省政府以及有關部門的支持下,經多方協調,糧油公司將其擁有的、注冊于境外的“飛天”牌貴州茅臺酒商標以協議方式有償歸屬于茅臺有限公司(茅臺集團),許可使用費為每年300萬元。
利好茅臺公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的三位律師對此事均認為貴州茅臺在該案件中或許是一個獲利者。
楊兆全認為,“飛天”商標有其固定的指向,是“飛天+貴州茅臺酒”的組合商標,它和貴州茅臺這個品牌聯結在一起才能實現其價值,否則無其他意義,而貴州糧油方面可能短時間內不容易找到其他的適當的品牌買家。但另外一方面,貴州茅臺酒的品牌具有獨立性,“飛天”商標可以看作是貴州茅臺酒的一個附屬品牌,即使被剝離出去的話也不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其銷售,在未來的商標購買談判中,貴州茅臺公司占據著主動權。
“酒比商標名氣大,皇帝的女兒不愁嫁。”湖北馨德律師事務所劉陸峰則表示,如果商標歸屬人不再繼續索要費用的話,從法律上講可以“終結茅臺付費用商標的歷史,這對股民來說是一個大利好”。
對此,北京天依律師事務所證券部律師則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案件如果對貴州茅臺有影響的話,也是好的影響。“無論商標權歸誰,貴州茅臺都可以從權利人手中購買使用權。”在她看來,貴州茅臺“撿了一個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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