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2 17:21:21
9月20日,西安航天新佳園二期一名11歲男童在小區內墜入通風井,經搶救無效離世。該通風井僅以泡沫隔離物遮擋,男童側身擠入后墜落至負三層,事件被認定為安全責任事故,3名責任人被控制。涉事小區尚未完全竣工,存在諸多安全隱患,開發商及物業存在防護與管理責任缺位,進一步加劇了業主居住風險。
每經記者|張文瑜 每經編輯|賀娟娟
9月20日,西安航天中路南側的航天新佳園二期(又名“天浩上元郡二期”)發生一起悲劇,一名11歲男童在小區內玩耍時不幸墜入通風井,經搶救無效當晚離世。
次日,西安航天基地應急管理局發布通報稱,事發通風井位于兩處墻體之間,僅以一塊約1立方米大小的泡沫隔離物作為遮擋。男童側身擠入后,不慎從未覆蓋嚴實的通風井口墜落至負三層。事件初步被認定為“一起安全責任事故”,目前三名相關責任人已被控制,調查仍在繼續。
“目前已成立專班開展調查,具體進展仍需等待官方結果。”西安航天基地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記者在現場看到,該通風井深度超過十米,垂直通往地下車庫,目前周邊已設置圍擋。值得注意的是,該小區至今尚未完全“竣工”,不僅大門未建成,多處設施仍處于“半成品”狀態,隱藏著諸多安全隱患。
涉事通風井
這起事故,也再度撕開了住宅小區安全管理存在的沉疴。這個深達十幾米的通風井實際功能究竟是什么?如此明顯且致命的安全隱患,為何能存在于居民日常活動的區域?小區內多處仍在施工、設置圍擋,物業與開發商是否盡到了應盡的防護與管理責任?
針對以上問題,小區物業及相關人士回應稱,目前物業負責人正在配合調查,相關問題需要先嘗試對接。但截至發稿,記者未獲得進一步答復。
根據官方通報,經公安機關調查,該男童于2025年9月20日19時30分許在同學家吃完飯后,與3名同學前往28號樓附近玩捉迷藏游戲,在選擇躲藏地方時,該男童到28號樓單元門西側兩個墻體之間,此處設置了1立方米大小的泡沫隔離物,該男童側身擠進后,不慎從未覆蓋嚴實的通風井口墜落至負三層。
接到報警電話后,公安、消防、120急救等部門迅速趕到現場參與救援,20時40分許,該男童被救出后立即送往醫院救治,22時09分,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該事件被初步認定為“一起安全責任事故”。系建設單位對通風井區域安全防護不到位,物業日常管理責任不落實,未按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對小區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風險辨識,未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為所致。
目前,公安航天分局已控制3名相關責任人,正同相關部門依法開展進一步調查處置。專項工作組將繼續圍繞事故調查、善后處置、隱患排查整治、責任追究等方面開展工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該通風井深度超過十米,垂直通往地下車庫,目前周邊已設置圍擋,且拉有警戒線。
涉事地周邊已設圍擋
小區其他樓單元門口和部分危險區域也安裝有圍擋。據上游新聞報道,一些圍擋基本為事故發生后才安裝的。
針對通風井這種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的區域,開發商及物業此前未作任何提示,僅設泡沫隔離物做遮擋。這一臨時、簡易且極具誤導性的設施,遠未達到保障安全的基本要求,卻成為了吞噬生命的陷阱。
“物業和開發商存在未安裝防墜網,未建立隱患排查臺賬、提前排除安全隱患,未在醒目位置進行安全提示等問題。”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房產律師王玉臣接受采訪時表示。
王玉臣進一步表示,開發商應當交付安全合格的房屋,應當保證自己交付的房屋不存在如此大的安全隱患,其應當承擔的責任主要涉及三類:第一類是違反相關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定,應當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第二類是民事賠償責任,而且應當承擔主要的民事賠償責任;第三類是刑事責任,可能涉嫌觸犯重大責任事故罪。
“不論是物業管理條例,還是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都明確了物業公司應當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也主要涉及以上三類責任。”
王玉臣分析稱,從過往類似判例來看,民事賠償方面,開發商和物業通常按80%~100%的責任比例連帶賠償;其次,住建部門可對單位處以相應的罰款及其它相關行政處罰;除此之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能面臨3~7年有期徒刑。
據公開資料,事發小區為位于西安航天中路南側的航天新佳園二期(亦稱為“天浩上元郡二期”),由陜西霈博實業有限公司開發,物業機構為西安盛境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該項目早在2014年就已拿地并啟動銷售,卻很快陷入停滯,爛尾時間超過十年,其間屢因“交付延期”“施工進展緩慢”等問題被媒體曝光。后經當地政府介入,通過資金監管與施工托管等措施推動項目建設進度。
2019年5月,該項目還因“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被相關部門通報,并處罰款161萬元。
來源: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網
2022年左右,部分樓棟陸續實現分批交付,剩余房屋也于2025年上半年啟動交房程序,但項目的“竣工”狀態卻不盡人意。
每經記者實地走訪涉事小區發現,目前已有部分業主選擇入住,但小區大門尚未建成,內部道路泥濘、綠化雜亂,多處公共區域呈現“半成品”面貌,且仍處施工狀態,隱藏著嚴重的安全隱患。
王玉臣表示,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并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開發商對未交付區域負有更嚴格的管理責任;物業也應對未竣工區域實施加倍頻次的巡查,并設置物理隔離和警示標識等。”
開發商與物業服務的缺位,進一步加劇了業主的居住風險。
每經記者在西安航天基地政民互動平臺上看到,前不久有市民反映稱,2025年9月4日上午7時左右,天浩上元郡二期D區10號樓發生整體斷電,導致有住戶被困電梯內,且多次撥打物業值班電話及電梯應急警報,長達15分鐘無人應答。
來源:航天基地官網
王玉臣進一步強調,《物業管理條例》第46條和《民法典》第942條明確要求其履行安全防范、隱患排查及人身財產保護責任,未盡責則需承擔相應法律后果。與此同時,監管部門也應持續加強兩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抽檢機制,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大執法力度,對違規交房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開發商及物業公司依法從嚴處罰。
在制度保障與執行層面,他建議可采取多項措施,如強制安裝井蓋位移傳感器等物聯網設備;設立黑名單,對于發生過類似事件的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列入“黑名單”限制企業招投標;強化政府監管,加大處罰力度;鼓勵業主和公眾參與監督,形成社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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