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8-19 10:29:39
每經編輯|程鵬
8月18日,河南省臨潁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情況通報:
8月17日,部分媒體在網上發布或轉發“小米汽車撞死人”相關信息,引發了相關輿情。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5年2月11日13時53分,王某駕駛小米牌小型轎車(車內1人)沿臨潁縣濱河路由西向東行駛過程中駛入道路左側(北半幅),與由東向西行駛的白色本田牌小型轎車(車內6人)發生碰撞,造成4死2傷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縣公安局對王某依法進行逮捕。目前,縣人民法院正在依法進行審理。
針對網傳“王某駕駛小米轎車撞死人事件開庭審理時,對方竟然還開出貧困戶證明”一事。經查,王某為臨潁縣瓦店鎮十里村人,在開庭前夕,王某母親主動聯系該村支部書記李某,要求為王某開具在村里生活期間表現良好的證明。村支部書記李某礙于情面,開具了證明一份,該證明并非貧困證明,僅表述了王某一貫表現及其“家庭經濟一般,事故發生后為賠償受害人已傾盡全力,現家庭經濟困難”,并非網絡傳播的“貧困戶”證明。
同時,針對村支部書記李某私自開具證明一事,瓦店鎮黨委于8月17日召開會議研究,村支部書記李某在沒有充分了解證明用途的前提下,開具了部分內容不屬于村兩委事務的證明,未正確履行職責,給予停職處理。
此前報道《時速133公里越線超車,致對向車4死1重傷,28歲小米SU7車主拿“貧困證明”求輕判,律師:關鍵在于是否為主觀故意》
據華商報大風新聞此前報道,事故責任認定書表述:2025年2月11日13時53分許,28歲王某駕駛藍色小米轎車沿臨潁縣濱河路由西向東行駛,行至臨潁縣濱河路與經七路交叉口東約300米處時,貿然越過黃實線強行超車,與白色本田轎車發生碰撞。兩車碰撞產生的碎片,又與白色現代轎車發生撞擊,造成三車不同程度受損。事故導致四人死亡、兩人受傷。
事故責任認定書表述:經鑒定,事發時王某車速約達133-134千米/小時。白色本田轎車由東向西正常行駛,兩車避讓不及發生劇烈碰撞。王某的行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同方向劃有二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無限速標志、標線的,城市道路最高時速不得超70公里,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和公路最高時速不得超80公里。低速載貨汽車、二輪汽車、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正三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在道路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30公里。”之規定,王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圖片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本田轎車的駕駛員、死者程某的母親向記者說,事發時,本田車內坐了6個人,分別是程某一家三口,程某妻子的姐姐,及其姐姐的兩個孩子,三大人、三兒童。
“我知道,車里坐六個人不對,看在年僅一歲多的孫女失去了父親,母親重傷仍在救治的份上,請大家不要因此網暴我們。”程某的母親有些擔憂地和記者說,“事故認定時,交警說了,事故原因和超載無關。”
程某母親介紹,事發時,程某開車,副駕駛是兒媳婦抱著一歲多的小孫女。后排坐著兒媳婦的親戚和親戚的兩個孩子。“事故導致我兒子、兒媳的親戚、兒媳婦的外甥外甥女死亡,兒媳婦重傷,小孫女輕傷。”
“事故發生后,一直是對方保險公司在和我們家屬處理此事。總共賠償了320萬。但肇事司機卻始終稱自己沒錢。”程母說。
8月15日,程母向記者稱,前不久當地檢察院已對王某提起了刑事訴訟,法院開庭審理,還未宣判。“這半年來,我們家屬給交警隊、檢察院、法院遞交過希望嚴懲王某的請愿書。”程母說,因程母兒媳仍在治療,該案還未開始民事訴訟。程母還表示,對方代理律師拿出證明說肇事司機家庭貧困,希望從輕處理。
據了解,王某所駕車輛為小米SU7售價21.59萬元起。
編輯|程鵬?杜恒峰
校對|段煉
封面圖片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截圖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謝濤)、臨潁縣人民政府網站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