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5-24 10:12:23
紅利國企盤中上漲,洪城環境、山煤國際、淮北礦業、廈門國貿、千金藥業、唐山港等多股上漲,紅利國企ETF(510720)漲0.5%,盤中溢價交易。
紅利國企ETF(510720)標的指數為上證國有企業紅利指數(000151.SH),按平均稅后現金股息率加權編制,篩選高股息,突出紅利價值。截至2024年5月10日,上證國企紅利指數(000151.SH)近12個月平均股息率為5.66%,高于同類主要紅利指數。
由于標的指數具有高股息率的優點,紅利國企ETF(510720)具有高分紅的優勢。根據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可每月進行評估及收益分配,在符合基金分紅條件下,可安排收益分配。也就是說,每年分紅最多可達到12次,理論上本年度有望還有7次分紅機會,屆時會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評定。
當前政策積極鼓勵上市公司分紅。2024年4月12日,國務院印發新“國九條”,提出:對多年未分紅或分紅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東減持、實施風險警示。加大對分紅優質公司的激勵力度,多措并舉推動提高股息率。
另外,伴隨經濟增速中樞的下移,紅利回報的確定性優勢進一步凸顯,相對低波動、低回撤的特質也有望為投資提供更高的風險收益比。紅利資產的價值正在逐漸凸顯。感興趣的投資者可以關注紅利國企ETF(510720)。
注:市場觀點隨市場環境變化而變動,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或承諾。文中提及個股僅供參考,不構成股票推薦,也不構成對基金業績的預測和保證。如需購買相關基金產品,請選擇與風險等級相匹配的產品。基金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基金收益分配原則為: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3、基金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時,可進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評價日,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增長率和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進行計算;4、基金管理人可每月進行評估及收益分配,在符合基金分紅條件下,可安排收益分配。評估時間、分配時間、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數額等內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按照有關規定公告;5、基于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無需以彌補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于變更實施日前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