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1-02 11:07:05
每經評論員 謝欣
10月31日晚間,保利聯合(SZ002037,股價:8.67元,市值:41.7億元)披露公告稱,公司于10月30日收到了貴州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及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
具體事由是,6月12日,保利聯合子公司保久(韶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競拍方式取得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龍歸鎮紅尾坑熔劑用灰巖礦采礦權,交易金額合計約7700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29.69%,公司未按規定及時履行披露義務,直至8月25日才披露上述事項。
貴州證監局表示,保利聯合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公司董事長劉文生、董事會秘書王麗春,未按照《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因此根據《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貴州證監局決定對保利聯合采取警示函措施,對劉文生、王麗春采取監管談話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明確: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其中的“立即披露”就是信息披露的及時性要求。這一要求有利于保護投資者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使投資者能夠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和風險狀況,為投資決策提供依據。有利于維護證券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防止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和穩定。
從保利聯合被采取監管措施不難看出監管層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時性的重視程度,這必然會強化對上市公司履行重大信息及時披露的監管考量,而這樣做也是為了促進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和質量,增強透明度和信譽,提升投資者信心和市場活力。推動上市公司履行社會責任,關注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因素,實現可持續發展。也為了與國際接軌,符合國際金融市場的規范和標準,提高中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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