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7-16 19:49:37
每經編輯|張喜威
近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以下簡稱“上海鐵檢院”)依法對周某某等13人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訴。經審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將生產商曾某某等人生產的減肥糖批發給下級銷售代理趙某、李某等人,趙某等人通過微信等渠道銷售至全國各地。2021年1月,趙某發展郭某某為銷售,郭某某通過微信、微博發布廣告,銷售減肥糖。該系列案中的減肥糖中均檢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屬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產、銷售添加西布曲明的減肥糖依法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上海鐵檢院自2018年1月1日起,集中管轄上海市危害食品藥品安全一審刑事案件。自集中管轄以來,上海鐵檢院食藥專業化辦案團隊共辦理此類生產、銷售有毒、有害減肥產品90件122人,其中韓某某等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減肥咖啡案入選最高檢聯合有關部門發布的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在辦案的同時,辦案團隊主動加強研究,促進此類案件證據規格的統一,形成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證據指引,加強與公安機關、行政機關協同聯動,形成打擊合力,確保同類案件精準有效打擊;并及時分析此類有毒、有害減肥產品案件特點、案發原因,針對通過網絡平臺銷售此類有毒、有害減肥產品的情況,積極開展綜合治理,通過向網絡平臺制發檢察建議、幫助堵漏建制等方式,助力網絡平臺防控模型升級,推動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與犯罪預防宣傳,守護網絡食品安全。
另據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微信公眾號4月16日消息,當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對郭某某、汪某某以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準逮捕。據央視新聞、澎湃新聞等多家媒體消息,郭某某系郭美美。
此前,3月18日,上海警方曾發布通報,郭美美等人因制銷違禁減肥類食品,被警方刑拘。警方透露,嫌疑人之一的郭某某利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電商平臺進行銷售,系該產品的主要經銷商之一。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