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9-03-05 06:46:29
證券時報頭版評論稱,在中國經濟和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化,資本市場規模和結構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的背景下,現行證券法的許多內容已難以適應當下資本市場發展的新形勢,加快修訂證券法已是人心所向。
圖片來源:攝圖網
證券法修訂,依然是今年兩會期間的熱門話題。
從全國人大發言人張業遂表態“2019年的立法任務包括證券法”,到證監會原主席肖鋼表示“證券法修訂要加強投資者保護,要在發行、交易等證券市場運作等機制方面進行改革補充”,再到深交所總經理王建軍提出“要加大資本市場違法違規的懲處力度”,陜西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方燕建議“應規定用證券監管機構對證券市場違規主體的全部或部分罰沒款項設立損害賠償專項資金,用于在發生證券市場違規案件時對合格投資者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涉及修訂證券法的動向越來越多,市場參與各方期望越來越高。在中國經濟和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化,資本市場規模和結構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的背景下,現行證券法的許多內容已難以適應當下資本市場發展的新形勢,加快修訂證券法已是人心所向。
證券法是中國資本市場的“根本大法”,它的修訂關系到資本市場的改革發展大局,決定著資本市場未來很長時間的法治方向,參與修訂者謹慎修法,市場參與者屏氣關注。本輪證券法修訂時間周期較長,截至目前已歷經五年,“二讀”已過“三讀”未至,根本原因在于修法一事牽扯范圍廣、涉及利益多、市場情況多變、各方觀點不一,要完成法律修訂,困難太多,要達成共識,任務太艱巨。尤其是2015年的股市異常波動暴露了資本市場諸多問題,僅靠小修小補已滿足不了市場的改革需求,大刀闊斧勢在必行。市場普遍希望,本輪修法不僅能處理好政府、市場、企業和投資者四者的關系,還能把握適應創新需求與監管成本的平衡點,滿足對投資者保護的精細化要求。更重要的是,還得有一定的前瞻性,為日后的制度設計留足法律空間,這些都將考驗立法者的智慧。
當前證券法修訂已達成部分共識,包括完善基本交易制度,在證券的發行、交易、登記、結算和退市等方面進行修訂;強化證監會及交易所的監管職責,增加執法權限和處罰力度;豐富多層次資本市場內涵,為企業更方便地進行股本融資提供渠道;規范現有的資本市場規則等。要更貼合市場發展實際,還需要從立法層面讓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這一重大改革平穩落地,以增強資本市場對提高我國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的服務能力,立法之迫切已不言而喻。
法治強則市場興,依法治市是保障市場長治久安的抓手,這部證券市場的基本法如能早日落地,必將成為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堅實助推器。
(證券時報 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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