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9-03 11:13:34
每經記者|秦風 每經編輯|劉琳
12年前,熒屏里的道哥拿著菜刀要砍人,被黃渤飾演的黑皮極力抱住,“殺人犯法這個事!”
12年后,昆山街頭的龍哥拿著砍刀要砍人,同行的幾位中并未出現“黑皮”,龍哥卒……
最終,道哥把他看不順眼的謝小盟揍得爹媽不認;反“殺”龍哥的于海明則被當地公安認定是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結果大快人心,于海明甚至被冠上了“勇士”的帽子。
“合法沒必要向不法讓步”是個公理,但“昆山砍人事件”能夠如此快速地出現結果,卻著實讓人有些“意外”。而這,亦是近年來發生的公共熱點事件中,少有能夠以“合法、合情、合理”站穩腳跟的其中之一。
于海明,這位陜西漢子在面對飛來橫禍所揮舞的幾刀,雖屬無意,但卻注定成為推動我國法治進程中的標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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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昆山市公安局與檢察院火了。
9月1日,二者通報“昆山砍人”調查處理結果,認定于海明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很快,昆山公安的官方微博被“圍觀”,其案情通報那條微博,轉發逾15萬次,點贊數超過45萬。
從事發(8月27日晚間),到公、檢機關出具說明,不足五天。司法的正義裁決并未缺席,且來得很及時。
出現這樣的結果其實有些意外。
記憶不長,上一次這般大范圍討論“正當防衛”,發生在2017年。22歲的于歡,面對侮辱母親的催債人,拿出水果刀撲了上去,最終造成一死兩重傷。爾后被當地市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
數月后,山東省高院介入,認定其屬于“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改判為5年。
這個過程,持續了一年多。
正如新華社所說的,“昆山砍人案”判決結果是一場法治的勝利。此次公安、檢察機關及時、公開的處置意見發布,確實值得拍手叫好。
二
面對熱點事件,民眾的情緒在很多時候是非理性的。特別是在對事件本身并未足夠知曉的情況下,憤怒的喧嘩比比皆是。
司法機關及時與公正地介入且公開相關信息,是平息和引導輿論的最佳良藥。
反面例子不少。
諸如發生在南京的“彭宇案”,辦案部門在操作環節上的失誤,導致負面效應進一步被誤讀和放大,引發了公眾對社會道德缺失、誠信危機的擔憂。甚至被人評為其讓“道德水平倒退了50年”……
在有些熱點事件中,生命則成了冷冰冰的數字,艱難地推動著社會的前行。
今年5月,21歲空姐深夜死于順風車。這家依靠野蠻生長而快速締造起5000億級的商業帝國,面對著公眾的口誅筆伐,緩慢而不情愿地開始進行相關整改。
一個懶腰伸過,一條鮮活的生命在8月份再次逝去……如此這般陽奉陰違,讓監管部門大為惱火,滴滴這才忍痛宣布放棄順風車業務。
而這家公司的口碑,與“魏則西事件”中的百度一般,千瘡百孔。
如今,公眾的信任是很難修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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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但在“昆山砍人案”中,負面效應卻鮮見地并未出現。
雖然龍哥砍人反被殺,當事人于海明亦差點身陷囹圄。但最終出現的結果,卻并未出乎所有民眾的期望,“昆山警方以及檢察機關對這一案件定性,對中國司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中國法治又前進一步。”
江蘇省檢指出,“法律不會強人所難”、“應明確防衛者在刑法中的優先保護地位”。
無疑大快人心!
作為農民工的于海明,可能很難想象,他在正當防衛過程中揮舞的幾刀,帶來了多大的改變。
“維護正義、明辨是非,倡導社會良好風尚、弘揚正氣的責任”,此案中的處理結果值得點贊。
正如新華社所說,法律的價值,在于剝離開感性紛繁的輿論情緒,探究民意背后的積極取向,作出理性公正的裁決。
對于于海明的認定,體現的正是對“以正壓邪”價值的弘揚和宣示。
面對著氣勢洶洶拿著砍刀的龍哥,面對著帝國一般的滴滴,普通人有的只是無力和恐懼。而于海明的奮力反抗,讓人看到了真的“勇士”。
最樸素的正義,需要司法體系和市場監管的配合,才能更好地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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