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網 2017-06-03 17:45:25
3日,記者從河北省廊坊市政府新聞辦證實,廊坊市政府于2日晚間出臺了《關于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指出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3年及以上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納稅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實行住房限購區域為廊坊主城區(含廣陽區、安次區、廊坊開發區)、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固安縣、永清縣、霸州市和文安縣。據了解,此次出臺《意見》從嚴調整住房限購措施,廊坊市實行限購區域為除位于該市最南端的大城縣外的所有區市縣。《意見》指出,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3年及以上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納稅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已經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者無法提供當地3年以上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納稅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當地購買住房。補繳的社會保險或納稅證明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當地戶籍居民家庭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當地購買住房,包括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意見》還包括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首次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30%。對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實行差別化住房公積金政策也有具體要求: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30%;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60%。暫停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服務。停止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置換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意見》還對嚴格規范商品房銷售、統籌把握用地供應、持續開展市場整頓規范行動以及做好市場監測分析和輿論引導做了進一步要求。
(來源:中國新聞網 記者 宋敏濤)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