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6 00:35:44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張喜威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張喜威 發自北京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近日發布了《關于組建寧夏回族自治區2014年政府債券承銷團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認主承銷商將為5家,成為首個正式發出組建承銷團通知的“自發自還”試點地區。
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廣東省債券發行的評級機構已經確定,為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世紀資信)。該消息已獲得新世紀資信內部人士的確認。
有分析人士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國內在地方政府公布財務信息方面的機制還不夠完善,而地方政府在市場機構面前處于強勢地位,在債務評級、承銷方面暫時可能會有些一些問題。不過,地方政府債發行引入市場化評級機制,在另一方面也會逐步提高地方政府的財務透明度。
承銷團成員或以國有大行為主/
近日,寧夏財政廳在中國債券信息網發布 《關于組建寧夏回族自治區2014年政府債券承銷團的通知》,確認將招標5家主承銷商。
《通知》顯示,201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債券發行規模為55億元,其中5年期債券22億元,7年期債券16.5億元,10年期債券16.5億元。
此前,財政部公布,在今年4000億元地方債發行規模內,上海等10個地區試點地方政府債券 “自發自還”總規模為1092億元;其中,江蘇獲準發債規模最高174億元,廣東為148億元(不含深圳),寧夏則為55億元。并且規定,5年、7年和10年債券比例為4:3:3。
記者注意到,此次寧夏發布《通知》所附的申請表顯示,要申請寧夏2014年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的銀行類金融機構,須提供2012及2013年“不良貸款率”“資本充足率”以及“撥備覆蓋率”等數據;證券類金融機構不提供“不良貸款率”和“撥備覆蓋率”,但要提供“凈資本與各項風險資本準備之和的比例”以及“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
此外,申請機構還應同時具備《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債券承銷團組建及管理辦法》規定的資格條件。其中要求,申請人注冊資本不得低于3億元或者總資產在100億元以上。
該《通知》落款時間為2014年5月30日,并要求符合條件,并有意向成為承銷團成員的機構將相關申請文件在2014年6月20日前寄送寧夏財政廳。這意味著,寧夏此次發債的承銷團成員將在6月20日以后才能最終確定。
華南某銀行業人士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究竟那幾家機構會中標還很難猜測,但預計試點期的承銷團成員應該是以國有大行為主,像國開行這種政策性銀行也應該會參與,至于一些小型的城商行基本沒戲。
利好中標評級機構/
此外,亦有猜測認為,廣東可能會成為啟動地方政府債券 “自發自還”的首個省份。據《第一財經日報》消息稱,廣東省已明確將在6月上旬組建地方債承銷團,并已就其債權發行進行了評級機構的招標。
實際上,廣東省財政廳廳長曾志權此前已在《關于2014年省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的報告》中,對廣東省148億元地方債券的“去向”及廣東省級財政情況進行了詳細的披露。
曾志權在報告中表示,廣東這筆148億元的地方債券將主要用于省重要交通基礎設施項目、轉貸市縣重點項目建設、轉貸市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建設以及地方重大產業項目落實配套建設等方面。
上述報告還顯示,這筆債券資金本息的償還,將考慮從項目收益中出,如項目收益難以償還,財政廳建議從中央返還的燃油稅替代性收入等財政性資金中先行墊付。
此外,有業內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目前廣東省債券發行的評級機構已經確定,為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該消息獲得新世紀資信內部人士的確認,不過該機構并沒有提供更多相關細節。
“地方政府債券 ‘自發自還’試點引入市場化評級,對中標評級機構的市場份額會有影響,比如某評級公司中標地方政府債券的評級,就會對這家評級機構帶來利好,不僅直接增加其在評級市場中的份額,也會進一步增加其在評級市場中的影響力。”上述銀行業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由于地方政府在選擇評級機構的時候本就會選擇資質、口碑較好,業內比較領先的評級機構,這樣其實對整個評級市場的格局應該不會有根本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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