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3-05-02 22:01:42
除外債簽約登記外,外債賬戶開立、資金結匯和還本付息等均由外匯指定銀行直接審核辦理。
每經記者 李玉敏 發自北京
為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簡化行政審批程序,強化外債統計監測,防范外債風險,5月2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于發布了《外債登記管理辦法》。
在積極防范外債風險的基礎上,上述《辦法》對現行外債登記管理流程進行優化,簡化了外債登記管理環節,取消了部分外債管理審批事項,除外債簽約登記外,外債賬戶開立、資金結匯和還本付息等均由外匯指定銀行直接審核辦理。
同時,《辦法》進一步完善了外債的登記和統計監測。其中債務人為財政部門,應在每月初 10 個工作日內逐筆向所在地外管局報送外債的簽約、提款、結匯、購匯、償還和賬戶變動等信息。債務人為境內銀行,應通過外管局相關系統逐筆報送其借用外債信息。
對于“外保內貸”,即符合規定的債務人向境內金融機構借款接受境外機構或個人提供的擔保的,外管局規定應報送相關數據。
《辦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境內借款接受境外擔保的,可直接與境外擔保人、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發生境外擔保履約的,其擔保履約額應納入外商投資企業外債規模管理。中資企業辦理境內借款接受境外擔保的,應事前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外保內貸額度。”
外管局稱,《辦法》的出臺,在簡化外債登記管理的同時,外匯局將依托資本項目信息系統,強化外債統計監測分析和非現場核查,積極防范外債風險。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