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5 01:13:42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胡群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胡群 發自北京
2012年末,四部委聯合下發“463號文”,被信托業人士稱為“點剎”政信合作。今年1月,五礦信托公司一涉及地方政府的項目被叫停。
“現在大家都在研究‘463號文’,但沒有細則,至今仍有不同解讀。”北京大學金融與產業發展研究中心秘書長黃嵩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華澳國際信托正在發行一款投資于企業對地方政府應收賬款的信托,相當于地方政府的間接融資,該款信托已于今年1月開始推介。
該款信托經理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463號文”并非叫停所有政信類合作,現在該產品正在發行,春節前成立一期,但不會全部發行結束,春節后還會再發行一期,兩期產品規模共計2億元。
投資地方政府債務/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這款名為 “華澳信托·長信24號合川工投應收款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產品,資金用于受讓重慶市合川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川工投)對重慶合川區政府持有的約3.89億元應收賬款債權,合川工投將該資金用于兩個基礎設施建設BT工程項目。
該產品共有兩類合計2億元規模,其中A類5000萬元規模,18個月期限,預期收益率為9%/年;B類1.5億規模,24個月期限,300萬以上認購金額預期收益率為9.5%/年,100萬~300萬認購金額預期收益率9%/年。
在還款來源方面,華澳信托表示,重慶市合川工業投資有限公司(合川工投)現金流收入為第一還款來源;重慶市合川區政府財政資金支付應收賬款收入為第二還款來源,并且合川區財政局出具財政資金安排文件,承諾優先以合川區政府財政收入和土地收入支付到期債務。重慶市合川區人大出具決議將合川區政府應向受托人支付的債務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且合川城投將為合川工投的補足義務承擔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該款產品合同顯示,推介期為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2月27日,華澳信托內部人士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現在正式發行,春節前成立一期,但不會全部發行結束。春節后還會再發行一期。”
華澳信托稱已備案/
華澳信托該款產品的信托經理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463號文”并未叫停所有政信合作項目。“只是部分叫停,而不是所有區縣所有項目都叫停。這款產品已提前在上海銀監局備案,所以該項目不會與國家政策相抵觸。”
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未能聯系到上海銀監局核實上述說法。
《關于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即463號文)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各級政府不得以委托單位建設并承擔逐年回購(BT)責任等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公共租賃住房、公路等項目,確需采取代建制建設并由財政性資金逐年回購(BT)的須落實分年資金償還計劃。同時還規定,符合條件的融資平臺公司因承擔公共租賃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需要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借款,不得通過金融機構中的財務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保險公司等直接或間接融資。
格上理財研究中心分析師肖偉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華澳信托的這款產品不太踩界,主要是因為擔保方是地方融資平臺,而融資方并非是嚴格意義上的融資平臺,所以融資方是符合要求的,而政策并未對應收賬款有明確限制。
黃嵩則認為,這個項目是原有債務轉讓,所以在合同中“合川區財政局出具財政資金安排文件,承諾優先以合川區政府財政收入和土地收入支付到期債務。重慶市合川區人大出具決議將合川區政府應向受托人支付的債務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但這不算政府擔保,而應該說只是確認原有債務。這無疑增加了投資者的風險。
“這個項目的一些條款確實和‘463文’有所沖突,比如合川區財政局出具財政資金安排文件,承諾優先以合川區政府財政收入和土地收入支付到期債務。重慶市合川區人大出具決議將合川區政府應向受托人支付的債務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格上理財研究中心分析師王燕娛表示,“463號文”針對的是政府信用擔保,但是政信合作的產品,并非只有政府信用一種風控方式,項目可以是政府項目,但是按一般信托產品的方式運作,比如融資方自有土地、房產之類做抵質押也是可以的。
北京市未名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信托法專業委員會委員杜慶春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最近有很多這種購買應收賬款的信托,表面規避了“463號文”,本質上還是政府擔保的城投債,相當于政府借新還舊,將政府債務轉嫁給信托公司。信托公司發行這種產品,不僅是違規問題,也有違受托人的審慎義務。
已經是最后一批?/
“這一批可能是最后一批。近期出的這種產品基本都是 ‘463號文’下發前審批的,監管層好像也沒有說通過審批的不能發,據我所知,信托公司這類產品是沒有新進行的了,公司都不讓做了。”王燕娛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
“理論上應該是最后一批,但其實后續還會有。”用益信托工作室廖鶴凱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之前的批文估計還有些存量。
據一位資深信托業人士向記者透露,監管層并未叫停政信合作,而是審批項目的同時,加強規避地方擔保。上述華澳信托的信托經理也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463號文”并非叫停所有政信類合作。
“膽子小的地方政府和大的信托公司,都在觀望,不敢輕舉妄動;膽子大的地方政府和小的信托公司,這種方式還是繼續在做。信托為什么敢做地方政府融資?他們認為政府信用總得比信托高,出事了也會找政府,而不會不能夠找信托。我寧愿說是‘463號文’本來就不明確,大家可以各自不同的解讀,而至今監管層并未有明確表示。”黃嵩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道。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每經訂報電話
北京:010-58528501 上海:021-61283003 深圳:0755-83520159 成都:028-86516389 028-86740011 無錫:15152247316 廣州:020-89660257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