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2-11-30 09:19:24
隨著券商資管系列新政的推出,借道券商資管發售理財產品成為第三方理財機構密集研究的問題。“未來借助這一新渠道會成為趨勢,可能過幾個月我們就會有實質性動作。”某國內知名第三方理財機構相關人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
目前第三方理財機構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代銷信托、基金、保險等其他金融機構的產品,然后收取一定的傭金。對此,西南財經大學信托與理財研究所研究員吳濘江認為,此種模式下第三方理財機構的發展很容易受到代銷金融產品數量和質量的沖擊,而且在為客戶提供綜合性財務規劃服務的時候,容易失去客觀獨立性。
隨著信托公司自建直銷渠道以及券商代銷金融產品業務的全面放開,第三方理財機構的代銷模式將面臨更大考驗。為此,第三方理財機構也在積極求變,轉而尋求自己設計發行理財產品,以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身份發起設立有限合伙制私募產品,為投資者管理資金。
“有限合伙制有著設立門檻低、浪費少、稅收少等一系列優勢,但在投資范圍上相對有限。”吳濘江表示,如不能進入銀行間市場,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第三方理財機構的投資管理能力。而近期出臺的券商資管新政規定指出,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證監會的禁止規定,在與客戶風險認知與承受能力,以及證券公司的投資經驗、管理能力和風險控制水平相匹配的情況下,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由證券公司與客戶通過合同約定。這相當于給了券商定向資管投資的全牌照,意味著只要第三方理財機構設立的有限合伙制私募產品通過參與券商單一客戶定向資管計劃,就能間接突破投資范圍的限制,提高自己的投資管理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出于降低成本以及擴展投資范圍等考慮,我們最近正在研究和券商資管的合作。”國內某知名第三方理財機構相關人士表示,券商資管作為新的渠道,公司產品部門及研究部門正在積極關注,希望能通過該渠道更好滿足客戶投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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