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3-26 11:45:42
關于上述政策與廣東試點社保委托投資是否沖突,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并不是這樣的。”
每經記者胡健發自北京
3月26日上午,財政部網站發布《關于清理整頓地方財政專戶的整改意見》(財庫[2011]171號)。《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正是這一文件引發市場強烈關注。部分人士認為,這一文件或與全國社保基金理事運營廣東養老資金有關。
財政部上述文件的“三點要求”,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這三點要求分別為:1、(地方)提出可轉存定期存款或購買國家債券的基金結余數量和期限的建議;2、財政國庫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制定具體轉存定期存款、購買國家債券的操作方案,并按規定的程序實施;3、地方財政部門不得動用基金結余進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周,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發布消息稱,經國務院批準,社保基金理事會受廣東省政府委托,投資運營廣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存資金1000億元。此舉在全國尚屬首次。雙方于3月19日在北京簽訂了委托投資協議,委托投資期限暫定兩年。社保基金理事會稱,將堅持更為審慎的方針,新增資金將更多配置到固定收益類產品中,確保實現基金保值增值。
這是否與財政部的新《通知》相沖突呢?2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咨詢,但是賈康僅表示,這個政策目前仍需進一步觀察。他認為,社保基金需要在借鑒國外經驗以及結合中國國情的基礎上,進行多元化的保值增值。
關于上述政策是否沖突,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并不是這樣的。”
他解釋說,這可能是一種新的嘗試,因為社保基金就是政府的銀行賬戶,而養老金是其中一種,廣東省將養老金交由社保基金會管理,相當于納入進中央政府賬戶,因為社保基金會是國務院可以監管的范圍之內。
“目前來看,這筆養老金是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直接管理,還是由其統一招標,再由投資管理人來管理,還沒有更準確的消息。如果廣東模式能夠成功運作的話,我想這會對其他地方養老金起到示范作用,從而也會在全國進行推廣。”東吳證券研究所副所長黃琳表示。
王雍君還指出,由中央統一來進行投資和管理,的確能夠把控風險,但是地方財政部門也不乏投資高人,如果創新監管機制,交由地方來投資,還可以分化風險,一旦中央投資賠掉很多的話,可能對很多地方政府的社保基金會造成影響。
王雍君還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如果中央可以監管到位,地方利用養老金投資也未嘗不可,但事實上是中央很難察覺挪用和侵吞養老金的行為,以往都是發現時已經為時晚矣,因此財政部嚴格限制地方財政部門不得利用基金結余進行投資也是出于安全考慮,畢竟安全第一,而投資第二。”
王雍君說,社保基金本來存量很大,而且增量也發展很快,如何用好是一個大問題,但是社保基金作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安全,要確保可以按期支付,其次才是投資回報和增值。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