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2-02-14 11:03:11
金承龍說,為了避免開發商跑路,作為地方政府要嚴把開發商的資格關,引進有實力有品牌的大公司進來投標開發,對無實力的小公司拒之門外。
同時,地方政府要對開發過程進行嚴控,沒有辦理完整五證的開發商不得進行預訂或銷售,項目沒達到相應規定進度的也不得批準銷售。對于違規預訂或銷售房屋的開發公司需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并給予媒體曝光,讓購房者早些清楚事實真相。
金承龍建議購房者,為盡可能地防范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建議購房前了解開發商五證是否齊全,欠缺任一原證的都存有購房風險。(法制周報新聞熱線:0731-84802117)消費者要對開發商的背景有所了解,根據公司規模、知名度、歷年來的誠信度,注冊資本、公司成立年限,網上是否有較多的負面評價,查驗土地證有無抵押等方面進行風險預測,最好還去房產管理部門查詢一下相關開發樓盤的情況、房屋購買合同備案的信息。購房者盡可能全方位掌握自己欲購房的信息,以防止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產生。
記者注意到,在東方航標樓盤出問題后,在東方航標樓盤項目售樓中心,由長沙縣政府各部門組成的東方航標項目處置工作組在現場全天辦公,并答復所有購房者及相關合法利益訴求者的疑問,抓緊時間完成購房情況登記、核對等工作。在政府介入后,該樓盤恢復了施工。長沙縣政府的做法無疑為其他地方應對開發商“跑路”起到了示范作用。
在陳寶存看來,開發商跑路,并不是真的“跑”,一般是躲債去了。他認為,“沒有最終的爛尾,項目在,價值就在”。為此他建議,一旦開發商“跑路”,相關政府部門應想法找回開發商,幫他們注資引資,繼續施工。如果實在不行,政府可收回項目開發權,另尋有實力的企業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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