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證監會要求雷曼兄弟交出涉案文件
2009-06-11 03:12:18
每經記者 李凌霞
去年9月份美國雷曼兄弟宣告破產后,其在香港的雷曼迷你債券曝出涉嫌違規銷售等違規行為,香港證監會立即介入調查。
日前,香港證監會公布了最新的調查進展。記者昨日從香港證監會獲悉,港證監會已經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頒令,要求正在清盤中的美國雷曼兄弟亞洲投資有限公司遵從證監會的通知,就證監會對其相關迷你債券的銷售及推廣做出的調查交出若干記錄。
據了解,當時雷曼兄弟內負責評估 的 是 一 個 名 為NewProductReviewCommittee(新產品審查委員會)的內部委員會。證監會認為新產品審查委員會負責監督或批核包括迷你債券在內的產品,而這些文件與證監會正進行的調查有關。
然而,雷曼兄弟的律師收到證監會的通知后,提供了若干文件,但卻以這些文件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不應向證監會交出為由,拒絕交出另外17份文件。而事實上,證監會認為,雷曼兄弟提出這些文件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這是因為新產品審查委員會一名成員是雷曼兄弟的公司律師所致。
證監會不同意這些文件的全部內容必然屬可有效提出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并指出雷曼兄弟應該要遵從證監會的通知,向證監會交出這些文件。自2008年12月起,證監會一直與雷曼兄弟的清盤人及律師進行商討,但有關法律專業保密權的爭議仍未解決。
證監會向法院申請展開這項法律程序,是要確保有關爭議得到獨立的裁決。該案件已排期至2009年7月22日進行聆訊,待鮑晏明法官(JusticeBarma)作出指示。
另外,由于調查仍在進行,證監會表示不會披露調查的其他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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