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2-16 21:27:58
每經記者|黃小聰 每經編輯|肖芮冬
近日,證監會發布公告稱,對許文峰、金鎏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經查明,許文峰、金鎏存在共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等違法事實。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許文峰控制使用“許某花”等9個證券賬戶,以及許文峰與金鎏共同控制使用“范某芳”等8個證券賬戶,趨同交易虧損累計達到700萬元。
此外,相關資料顯示,許文峰此前為基金從業人員,結合其從業信息以及任職時間,或是原浦銀安盛基金旗下的一位FOF基金經理。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被罰
近日,證監會公告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對許文峰、金鎏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經查明,許文峰、金鎏存在共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等違法事實。
具體來看,決定書提及,許文峰時為基金從業人員,具有獲取相關基金產品個股倉位、候選標的等未公開信息的職務便利。
2020年7月31日~2023年3月14日,許文峰控制使用“許某花”等9個證券賬戶,在滬深兩市買入趨同股票,累計趨同交易虧損53.32萬元。
2020年7月31日~2023年3月14日,許文峰與金鎏共同控制使用“范某芳”等8個證券賬戶,在滬深兩市買入趨同股票,累計趨同交易虧損650.53萬元。
此外,經查,涉案期間,許文峰多次與他人聯絡接觸,明示、暗示相關未公開信息,致使相關人員控制使用的“狄某”“范某蘭”“殷某”等3個證券賬戶,與相關基金產品產生趨同交易,相關人員通過趨同交易累計盈利3.82萬元。
最終,證監會決定,對許文峰單獨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并虧損行為責令改正,并處60萬元罰款;對許文峰與金鎏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并虧損的共同違法行為責令改正,并處60萬元罰款,其中,許文峰承擔40萬元,金鎏承擔20萬元;對許文峰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行為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3.82萬元,并處50萬元罰款。同時,因許文峰違法情節嚴重,根據相關規定,證監會還決定對許文峰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許文峰曾為FOF經理
根據決定書中所提及的信息,許文峰時為基金從業人員。回顧在上述時間段擔任基金經理且已經離職的人員,許文峰或是原浦銀安盛基金旗下的一位FOF基金經理,曾管理多只FOF產品。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公開資料顯示,許文峰于2023年3月集體卸任其管理的FOF產品。
除了許文峰,證監會同時還公告了另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決定書顯示,證監會對馬鈺焰作為公開募集基金從業人員未按規定申報投資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經查明,馬鈺焰存在未按規定申報的證券交易行為。
具體而言,2020年2月18日~2022年5月10日,馬鈺焰陸續通過葉某銀行賬戶向“王某鑫”東北證券三方存管賬戶轉入資金,由“王某鑫”用其東北證券賬戶為馬鈺焰交易股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023年1月1日~3月14日,馬鈺焰單獨利用“王某鑫”東北證券賬戶交易股票。馬鈺焰未按規定向公司申報上述證券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涉案期間,“王某鑫”東北證券賬戶交易相關股票共計虧損10.8萬元。
最終,證監會決定對馬鈺焰責令改正,并處3萬元罰款。
另根據決定書信息,馬鈺焰于2018年8月在某基金公司工作。根據相關從業人員信息可以看到,馬鈺焰的從業機構為浦銀安盛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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