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3-02 23:23:15
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張總您好,請問有一些訂單雖然總金額還達不到深交所規定的信息披露標準但是卻是公司未來發展的指標性訂單,這類訂單公司能否選擇自主性披露?比如說在本月青島聚能創芯和小米公司簽訂的第三代半導體氮化鎵芯片及充電器的合同?謝謝回復
賽微電子(300456.SZ)3月2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您好,公司根據深交所相關規則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通過互動易等平臺與廣大投資者進行充分溝通;公司GaN外延材料與GaN芯片業務均已步入正軌,已形成高性能的系列化產品推向市場,謝謝關注!
(記者 趙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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