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8-16 23:07:30
每經編輯|胡玲
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作出錯誤補正裁定相關情況的通報”,稱“我院經調查了解,2020年5月20日,我院受理(2020)魯0211民初8429號合同糾紛案,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并作出判決。該案判決理由、裁判依據均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判決主文卻為支持原告訴訟請求,屬于判決結果錯誤,不屬于筆誤范圍,辦案人作出改變判決結果的補正裁定顯屬不當。現原告方表示將提起上訴”。
黃島區法院認為,辦案人未能準確適用補正裁定,導致出現嚴重錯誤。辦案人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院也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辦案責任。感謝廣大網友和媒體對我院工作的關注和監督,我院將引以為戒,加強對審判工作的監督管理,規范審判權運行,不斷提高法律適用能力和水平。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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