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8-10 21:49:50
除了廈門市金融工作辦公室、深圳互金協會外,廣州互金協會日前也發布通知要求網貸機構應將逾期借款人及時報給各類征信機構,增加違約成本。
每經記者|宋戈 每經實習記者|潘婷 每經編輯|王可然
8月10日,廈門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發布“關于打擊網貸平臺借款人逃廢債工作的通告”。
通告稱,近期,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平臺(以下簡稱“網貸平臺”)風險頻發,部分借款人借機“惡意逃廢債”,逾期不還款,等待網貸平臺資金鏈斷裂倒閉,從而逃脫還款義務,加劇了網貸平臺的風險爆發。
對此,通告進一步表示,“在我市網貸平臺簽訂合法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有可供履行債務的資產,但逾期后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我辦將上報國家互金整治辦并把逃廢債信息納入征信系統和‘信用中國’數據庫,對相關逃廢債行為人形成制約。同時,試圖通過信訪、投訴等方式借機惡意逃避債務,造成不良影響的,我辦將把線索移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這與近日監管層向各地下發的《關于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表述基本一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8月9日,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公告稱,已向會員單位收集了部分借款人逾期履行還款義務的相關信息,并進行了核實和脫敏處理公布。在公布的部分逾期履行還款義務的個人借款人名單中,逾期最高金額為54174.2元。
除了廈門市金融工作辦公室、深圳互金協會外,廣州互金協會日前也發布通知要求網貸機構應將逾期借款人及時報給各類征信機構,增加違約成本。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