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3-06-22 10:31:02
審計發現,有348個項目單位擠占挪用、虛報冒領“三款科目”資金16.17億元,占延伸審計資金額的2.6%。
審計署日前發布《5044個能源節約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審計結果》。審計發現,有348個項目單位擠占挪用、虛報冒領“三款科目”資金16.17億元,占延伸審計資金額的2.6%。
2011年和2012年,中央財政預算共安排本級和轉移支付給18個省“三款科目”資金818.83億元,涉及8328個項目。
據悉,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2011年、2012年中央財政本級和轉移支付給天津、河北、遼寧等18個省、直轄市的“三款科目”資金進行了審計,延伸審計項目5044個,涉及資金621.09億元,分別占項目總數和資金總額的60.57%、75.85%。
本次審計發現,有348個項目單位擠占挪用、虛報冒領“三款科目”資金16.17億元,占延伸審計資金額的2.6%。
審計指出后,有關地方部門和項目單位已將被擠占挪用的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2.05億元,收回被套取騙取的資金2.14億元。(許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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