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創業貸款

微型創業貸款

為重振創業精神,協助中高齡失業者及婦女創業,以安定其生活,中小企業處於92年1月22日開辦微型企業創業貸款(以下簡稱微創貸款),結合創業技能訓練及創業諮詢、輔導服務,擴大職能創業及微型企業創業,鼓勵中高齡失業者及婦女開創事業第二春。

微型創業貸款

微型創業貸款申貸資格

主辦單位:行政院勞委會

貸款對象:
年滿四十五歲以上至六十五足歲二十歲至四十五歲可申請青年創業貸款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依法辦理登記之微型企業(係指依法辦理登記之事業組織,不分行業,員工數未滿五人者);
(二)所創或所營微型企業登記設立未超過一年 (至貸款申請日止未超過一年) 。

申貸者限制:
(一) 申貸者不得有經營其他事業或其他任職情事者。
(二) 申請者與其配偶信用狀況皆須良好。
(三) 夫妻共創同一事業限由一方提出申請。
(四) 已領取軍、公、教及公營企業退休金,不得申貸。
(五) 曾領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或補助,不得申貸 。

微型創業貸款年限金額及貸款利率


貸款年限 最長七年,含寬限期一年。
貸款金額 最高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貸款利率 固定利率年息三%。若貸款人符合特殊境遇婦女創業貸款補助辦法規定者,前三年免負擔利息,第四年起固定負擔年息1.5%,其差額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貼。
償還方式 一、第一年只需付利息,每個月利息2,500元。
二、第二∼七年本息均還,每個月還款15,194元。
 

微型創業貸款行庫辦理說明

一、依承辦銀行規定辦理,必要時得送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以下簡稱信保基金)提供最高八成之信用保證。
二、本案之信用保證基金,來源為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金辦理【青年優惠房屋貸款信用保證專案】業務之中美基金與開發基金所捐助餘款支應。
三、原則上連帶保證人,視各承作銀行徵授信規定辦理。(如保證人具有不動產、薪資所得證明、服務單位上年度扣繳憑單、在職證明等相關資料,配合銀行徵信據實提供)
四、其他未規定者,悉依承貸銀行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