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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設立』工廠之定義所謂工廠,指有固定場所從事物品製造、加工,其廠房或廠地達一定面積,或其生產設備達一定電力容量或熱能者。前項所稱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範圍、一定面積及一定電力容量、熱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工廠的申請方式
工廠之設立許可、登記與其撤銷、註銷、廢止及相關業務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辦理。 工廠申請需準備的資料
申請工廠設立許可或辦理登記,應填具申請書,檢附有關書件向市政府辦理或核轉省建設應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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