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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復)業申請 』公司復業登記1.若公司之新、舊址,皆位於高雄縣內,需先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公司復業及變更登記,核准後,再向高雄縣政府建設局工商課辦理營利事業復業及變更登記。 營利事業歇業登記:檢附資料:a: 營利事業歇業 ( 註銷 ) 登記申請書 2 份。 b: 原領營利事業登記證正本。 c: 公司核准解散公文影本 2 份。 公司理停業,每期的營業稅不需申報,但每年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還是要申報 的。 營利事業暫停營業只是暫停營利之行為,但原有的登記證還是存在的,可以 隨時辦理復業。 獨資組織營利事業歇業(註銷)登記應備書證處理時限申請方式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exe?HYPAGE=form.htm&s_uid=011167 申請人應備證件【商業管理處審核書件】 一、營利事業歇業 ( 註銷 ) 登記申請書 1 份。 二、原領營利事業登記證正本。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核書件】 營利事業歇業 ( 註銷 ) 登記申請書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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