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6 22:11:28
每經編輯|張錦河
9月26日下午,娃哈哈創始人宗氏家族的遺產糾紛案在香港再度進行聆訊。
此次聆訊主要圍繞被告方(即宗馥莉及Jian Hao)在8月1日法庭裁決之后提出的上訴申請展開。
8月1日,該案件曾進行過一次聆訊。宗繼昌三人于2025年9月1日提交了書面答辯以提出異議,被告方宗馥莉于2025年9月8日提交了答辯狀。宗馥莉方不服原裁決,提出了五項上訴理由,法庭駁回宗馥莉方就2025年8月1日已作出的禁制令及披露令提起的上訴,但批準暫緩執行披露令,以等候宗馥莉向上訴庭提上訴。法院判決宗馥莉方須支付原告本次申請的費用。
據媒體報道,今年8月1日,香港高院公布娃哈哈遺產糾紛案件聆訊結果:宗馥莉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有結果前,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否則不得從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香港匯豐銀行賬戶提款或賬戶任何資產。與此同時,宗馥莉需披露該匯豐賬戶的最新余額、資產去向及收支完整賬目。若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后,戶口內的資產轉至第三方的,被告亦需交代相關資料。
根據最新公布的判決書,被告于2025年8月15日申請上訴許可,原告于2025年9月1日提交反對書面陳詞,隨后被告于2025年9月8日提交答辯書。
可以看到,以宗馥莉為代表的被告人在上訴許可申請中羅列了五項理由,其中就包括對此前香港法院根據《高等法院條例》第21M條,凍結被告在香港匯豐銀行賬戶中的資產,以支持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的訴訟的異議,香港高院法官在判決書中對被告提出的申訴理由進行了一一解釋,其堅持認為,這是一個“嚴重的待審判和充分的爭論案例”。
不過判決書中也披露了另一重要信息,即“暫時擱置披露令”。此前,香港高院要求被告披露匯豐賬戶的最新余額、資產去向等信息,以確保保全令的有效性,但明確不影響杭州法院對案件實質的審理。
最新的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尋求暫時擱置披露令,等待他們向上訴法院重新申請上訴許可。在考慮了原告、被告雙方的陳詞后,香港高院法官決定批準暫時擱置披露令。
這里透露出來的兩個信息是:作為被告,宗馥莉方將繼續申請上訴;但在這期間,宗馥莉可以暫時不披露匯豐賬戶的最新余額、資產去向等信息。
8月1日,“宗家三兄妹”與宗馥莉在香港的訴訟案件迎來判決。
判決書顯示,宗慶后與宗馥莉曾簽訂一份委托協議。根據協議內容,宗慶后委托宗馥莉設立三個境外信托(“信托A”“信托B”“信托C”,合稱為宗氏境外家族信托),信托A以宗繼昌及其子女作為信托受益人;信托B以宗婕莉及其子女作為信托受益人;信托C以宗繼盛及其子女作為信托受益人。該宗氏家族信托受益人僅包括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及其子女,信托利益為他們的婚前個人財產,受益人不包括該等人士的配偶。該信托總金額21億美元。
上述信托為不動本信托,即信托資產繼續在HSBC Hongkong進行固定收益投資,只就利息收益進行分配,任何人士不得主張動用信托財產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
該信托設立預計以一個PTC(Private Trust Company)模式過渡到專業受托人階段,在PTC過渡階段,宗馥莉擔任受托人的股東。信托過渡期結束之后(即進入專業受托人階段),宗馥莉不再參與信托的任何管理,全部由“宗氏三兄妹”來管理。初始信托財產完整交付之后,宗馥莉解除其責任。
判決書顯示,“宗氏三兄妹”要求法院頒布禁令,禁止宗馥莉處理存放在匯豐銀行賬戶中的資產,還要求她告知上述賬戶的最新余額,并提供回溯自去年2月2日以來的“資產、收入和支出變動情況的完整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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