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9-24 22:11:26
9月24日盤后,ST宏達發布人事任免公告,董事長與總經理職位對調,原董事長黃俊任公司總經理,而原總經理徐國興任公司董事長并兼任法定代表人,此舉使公司擺脫了法定代表人是“失信被執行人”的尷尬。公司實控人已變更為創始人之子朱恩偉。此前,因有待執行款項未能如期支付,導致公司因相關糾紛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每經記者|黃海 每經編輯|張海妮
9月24日盤后,ST宏達(002211.SZ,股價3.39元,市值14.66億元,以下簡稱宏達新材)披露了人事任免公告,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進行了“身份對調”。其中,原董事長黃俊任公司總經理,而原總經理徐國興任公司董事長。
值得注意的是,徐國興除接任董事長外,還將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前,黃俊在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曾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此番更替后,公司也將擺脫法定代表人是“失信被執行人”的尷尬。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更換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前,宏達新材的實控人已從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偉倫)變更為上市公司創始人之子朱恩偉,江蘇偉倫曾因虛開發票及單位行賄罪被罰款。
今年5月,公司公告,因有待執行款項未能如期支付,導致公司因相關糾紛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具體事件可以追溯到2023年6月。當月,公司收到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送達的《到期債務履行通知書》。在上海澳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澳銀投資)與上海鴻孜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鴻孜)合同糾紛一案中,澳銀投資對公司申請代位追償,要求公司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履行對上海鴻孜4221.76萬元的到期債務。
案件經過兩次審理,今年3月,宏達新材收到法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責令公司給付申請執行人澳銀投資848.5萬元及其他款項。
今年7月,公司再發公告,稱收到法院執行裁定,將拍賣公司名下東莞新東方科技有限公司1200萬元的股權份額。
提及影響及應對措施,宏達新材表示,依據已有材料,公司前任控股股東引入專網通信業務,給上市公司造成巨額損失,但由于上述案件涉案人員所屬刑事案件尚未辦結,公司暫時無法啟動民事索賠程序。公司認為與控股股東之間的債權債務應在刑事案件結案后統籌處理,已委托上海卓雋律師事務所協助處理該案件相關事項,并積極向相關司法機關主張權利。
公開資料顯示,宏達新材成立于1992年,于2008年在深交所上市,是國內較早涉足高溫硅橡膠的企業之一。
此前,宏達新材曾因涉“專網通信”案被證監會處罰。2022年1月,公司接到證監會《立案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同年12月,公司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涉嫌違規事項包括,涉嫌未按照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涉嫌2019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虛增收入及利潤、涉嫌2020年年報未計提商譽減值、虛增利潤等。
隨后,宏達新材業績“變臉”,2023年和2024年歸母凈利潤連續虧損。
2025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收2.11億元,同比增長87.39%;歸母凈利潤為-929.72萬元,同比減虧37.10%。
對于營收增長,公司在公告中解釋稱,主要原因是較上年新增新東誠拓展華東市場的業務。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47832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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