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8 16:59:01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法院近日連判兩案,認定AI企業Anthropic和Meta使用版權作品訓練模型屬于“合理使用”。法官認為AI訓練類似于人類學習,構成轉化性使用,不侵犯版權。法律專家對每經記者表示,這降低了AI企業的法律風險,促進產業發展,但未來應對“合理使用”范圍進行精細化限定,平衡創作者與公眾利益。
每經記者|宋欣悅 每經編輯|蘭素英
AI模型的訓練,離不開海量的高質量數據。那些已出版的書籍、新聞網站的原創報道成了AI的黃金養料。不過,AI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通過“讀書”“看新聞”來學習的方式,也引發不少爭議。
多年來,AI公司一直在與媒體、出版社等進行“法律拉鋸戰”,主張使用版權作品訓練AI模型屬于“合理使用”,但大多情況以敗訴告終。
而本周,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法院連判兩案,有關AI訓練的版權爭議迎來重要進展。
當地時間6月23日,美國知名AI初創企業Anthropic贏下首個有利于AI行業的開創性判決。時隔兩日,6月25日,美法官駁回了由13位作家提起的訴訟,認為被告Meta使用版權作品訓練模型的行為屬于“合理使用”。
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尹臘梅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每經記者”)采訪時表示,Anthropic和Meta案為AI企業提供了“安全港”,對AI行業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鄧以勒律師對每經記者稱,未來應當對“合理使用”的范圍和場景進行精細化限定,否則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創作者的創作熱情,進而對公眾造成影響。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2155090857
當地時間6月23日,美國AI初創企業Anthropic贏下首個有利于AI行業的開創性判決。
根據美國加州北區法院發布的判決書,法官威廉·阿斯普(William Alsup)裁定,Anthropic合法購買數百萬本書籍,通過掃描將其數字化并用于訓練其AI模型Claude的行為,屬于“合理使用”(fair use)的范疇。
圖片來源:美國加州北區法院判決書
阿斯普法官將AI訓練類比于人類學習,認為Claude的輸出并沒有逐字復制原告的作品。他在判決書中寫道:“Anthropic的AI模型如同一名渴望成為作家的讀者,用這些作品進行訓練,并不是為了超越、復制或取代原作,而是為了創作出不同的內容。”
阿斯普法官提到,“Claude的語法、文筆和風格,是模型從成千上萬的作品中提煉出來的。但如果有人因為這些作品的出色表達而閱讀了所有現代經典作品,然后背誦并模仿其中最好的段落,這是否違反了版權法?當然不會。”
法官認為,“學習”是一個自由的認知過程,不能被版權法過度限制。他補充道,“要求所有人每次閱讀書籍時要付費,每次回憶書籍內容時要付費,每次在創作新的內容時,受到以前讀過的作品的啟發,哪怕寫作形式完全不同也要付費,這是難以想象的。”
因此,阿斯普法官認定,Anthropic的訓練行為屬于典型的“轉化性使用”(transformative use),并不構成版權侵權。
不過,Anthropic從互聯網下載上百萬本盜版書的行為仍需單獨追究法律責任。
根據判決書,2021年至2022年,Anthropic從LibGen、Books3等“影子圖書館”(指為用戶免費提供學術文獻、小說等文字材料資源的在線數據庫)下載超過700萬本盜版書籍,并將這些書籍無限期地保存在內部“中央圖書館”中。
阿斯普法官明確譴責了Anthropic這種獲取和儲存盜版作品的行為,稱其“本質上、無可挽回地構成侵權”。
而Anthropic未來或將為此行為承擔巨額賠償。美國版權法規定,一部作品的法定賠償金最高可達3萬美元。在被認定故意侵權的情況下,賠償金將增加至最高15萬美元。
佐治亞州立大學法學院教授馬修·薩格(Matthew Sag)認為,Anthropic很有可能將支付數億美元與原告達成和解。
“即使按照保守估計,比如假設原告數量減少、涉及的盜版圖書數量從判決中提到的700萬本降到約300萬本,若按每部作品750美元來計算,光是這部分侵權行為的法定賠償金就可能高達22.5億美元。”
就在Anthropic案裁定后的兩日,Meta也在一樁版權訴訟案中獲得勝利。6月25日,美國地區法官文斯·查布里亞(Vince Chhabria)駁回了包括喜劇演員莎拉·西爾弗曼(Sarah Silverman)在內的13位作家對Meta提起的版權侵權訴訟,認定Meta的使用版權作品訓練AI的行為屬于“合理使用”。
查布里亞法官認為,Meta的大模型會降低版權作品的價值。不過,市場損害是該判決中最重要的因素,而原告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這種損害。
《金融時報》評論稱,對于Meta而言,“這可能是一個得不償失的勝利”。因為查布里亞法官在判決書中反復提到,“有理由相信Meta和其他AI公司在訓練其技術時已成為連續的版權侵權者”。
美國作家協會認為,Meta僅在技術層面獲勝,這是程序問題,而不是法律實質問題。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攝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兩個案件都提到了一個關鍵的詞——“合理使用”。
鄧以勒律師告訴每經記者,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情況下,對他人作品進行使用而不需征得許可或支付報酬的法律制度。
據悉,在部分版權所有人就其擁有的版權針對AI企業發起著作權訴訟時,被告公司一般會將“合理使用”作為抗辯理由之一,而是否構成合理使用的核心爭議焦點就是數據來源合規的問題。
鄧以勒律師表示,“如果數據來源不合法,例如Anthropic案中使用盜版書籍,或其他目前常見的‘爬取’模式,其內容的獲取和使用本身就是未經許可的侵權行為,因此不能被視為合理使用。”
尹臘梅教授補充道,“法院判定AI訓練構成‘合理使用’的核心依據是轉化性使用原則。例如,Anthropic 的大模型Claude在訓練后生成的內容不包含原書可識別的表達,且其目的是‘突破困境、創造新作’,類似人類通過閱讀積累知識后進行創作。這種轉化性使得AI訓練符合版權法‘促進科學進步’的立法目的。”
但在我國目前司法實踐中,還沒有因“合理使用”而豁免的先例。
不過,鄧以勒律師提到,“在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的奧特曼一案中,可以看到法官為未來AI領域‘合理使用’的豁免已留出了可能性。”
尹臘梅教授認為,Anthropic和Meta案為AI企業提供了“安全港”。她解釋道,“若訓練數據來源合法且具有轉換性,企業可援引‘合理使用’抗辯,降低侵權風險。例如,Anthropic的‘中央圖書館’若全部使用合法書籍,其訓練模式將完全合規。”
尹臘梅教授補充道,這類裁定對于整個AI產業的發展具有積極作用,可以降低企業的AI開發成本,加速技術普及。
鄧以勒律師同樣對兩份判決持積極態度。她認為,從判決中可以明確,當數據獲取合法時,企業能夠合法使用其進行AI數據訓練,這顯著降低了企業的法律風險。“這對于AI企業來講這是一個好消息,也為以后AI產業的良性發展給出了路徑指引。”
鄧以勒進一步表示,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里,各國的AI企業屬于“野蠻發展”時期,對于很多企業來說,更先進的技術、更快的速度成為第一目標,但對于合規一直處于忽視狀態。上述案件中,法官通過司法判決明確了“侵權”“合理使用”的邊界,用判例的方式為AI企業的訓練數據來源進行了明確區分和定性。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AI公司取得全面勝利,在適用邊界上,法院仍然保持審慎。例如,在Meta案中,法院強調該判決僅適用于13位原告作家,并不構成AI公司“大規模拿版權作品訓練”的合法通行證。
而Anthropic案的法官則針對不同使用行為,做出了分項裁定——如果來源合法,則可構成合理使用;但如果圖書來源于“影子圖書館”等盜版平臺,則依然構成侵權。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張偉君向每經記者表示,個案中AI生成內容是否存在“轉換”性或許并不能一概而論。
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資料圖
當司法裁定向舉著“學習”大旗的AI企業傾斜時,原創者又該如何得到保護其版權?
美國作家協會認為,未經作者同意、補償或署名,將書籍、文章和其他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納入AI技術中是“本質上不公平的”。作家們擔憂AI生成內容將沖擊原創市場,因為機器生成作品可以廉價、大規模生產,不可避免地降低人類作品的價值。
2023年,上萬名好萊塢編劇進行了長達五個月的罷工,也正是為了捍衛人類作品的價值與生存空間。
那么,創作者是否可以主動設限,比如提前申明“禁止使用本作品進行AI訓練”?
對此,尹臘梅教授向每經記者表示,“歐盟是有這樣的規定的,但是也遭到一些批評。因為這種做法相當于架空‘合理使用’制度。”
鄧以勒律師則對事前禁止聲明的實際效果持悲觀態度。她認為,如果AI公司執意“竊取”,很難有效禁止。她進一步解釋道:“相較于美術作品,文字作品的侵權成本更低,實質性相似證明的難度更大。在無法有效追責的情況下,即便制度再完美也很難落實。”
一邊是AI企業的發展需求,一邊是版權方的合法權益,該如何平衡?鄧以勒律師認為,AI企業作為“新型網絡服務提供者”,需要在法律的邊界內依法而行,而版權方則為整個社會繁榮與文化進步而有所讓渡。
實際上,這場關于版權的博弈,影響的不僅是企業和創作者,更與廣大公眾的利益息息相關。AI技術的普及應用,正在改變公眾獲取信息、娛樂消費的方式。而豐富優質的原創作品,也是公眾文化生活的重要源泉。
公眾能否成為“合理使用”的最大受益者?鄧以勒律師認為,“(這)取決于法律框架如何平衡技術創新與版權保護,即如何在保護創作者尊嚴與促進技術普惠之間找到黃金分割點。”
她提到,Anthropic案中,判決認可“合理使用”進而降低了AI企業的版權風險,使得訓練數據獲取成本大幅下降,為公眾獲得更豐富的AI服務奠定了基礎。但另一方面,她認為未來的發展中,也應對“合理使用”的范圍和場景進行精細化限定,否則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創作者的創作熱情,進而對公眾造成影響。
封面圖片來源: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215509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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